便民之窗 2017年第1期

12345政务热线”咨询诉求与办复案例摘登


 


◇潘小姐咨询:我于20161028日签订了购房合同,但至今未交契税,请问是否需要交纳滞纳金?若需要,按什么标准缴纳?

区地方税务局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现时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天内,逾期缴纳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咨询电话:0757-88620906

 

◇某市民咨询:更合镇某老人属五保户,现已入住敬老院,请问能否报销全部医疗费用?

更合镇政府回复:(一)根据高明区医疗救助制度规定,首次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住院的医疗救助(指纳入社保报销范围)比例为100%;二次救助:从201671日起,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单次个人住院总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和住院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个人需要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给予80%的住院二次医疗救助,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3万元。

(二)根据以上医疗救助制度,属五保户且入住敬老院的老人只有纳入社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才可全部报销,未纳入社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经过二次救助后,仍有小部分费用需自付。经过二次医疗救助后,如五保户对剩余的医疗费用仍有负担困难,可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由敬老院代为申请慈善救助或临时救助。

  

◇某市民咨询:我曾在荷城街道工作,居住证刚过期,请问居住证超过有效期60天能否申请延期?若不能延期,如何办理?

荷城街道办事处回复: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佛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佛府办20171号文)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应在居住证有效期限截止日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所属社区流管服务站办理居住证延期签注业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如有疑问可咨询荷城街道流管办,联系电话:88883855

 

◇方小姐咨询:我原户籍茂名,现在明城镇购房,请问把户口迁到高明区后,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公安局高明分局回复:证件不需要重新办理,但户籍迁移后第一次续签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的,需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某市民咨询:我是荷城街道户籍,现申请迁到广州,请问有何相关规定?

公安局高明分局回复:根据佛山市公安局文件《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办理市外迁移户口有两种情况:

(一)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包括:(1)省内直系亲属投靠。含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相互投靠。(2)省内招工调干。含省内国家工作人员录用、企事业干部、职工调动以及企业员工招聘。(3)省内居民购房投资入户。含符合本地区购房、投资、纳税等入户政策的省内人员户口迁移。(4)积分入户。达到本地区积分要求,并申请户口迁移的省内人员户口迁移。(5)其他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随军家属入户,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以及其他暂时未能使用一站式办理迁移模式的人员户口迁移仍按照原有政策规定实施;跨省户口迁移仍按照原有政策规定执行。符合一站式迁移的,无需到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

(二)在广州已申请到《准予迁入证明》的,请申请人携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户政窗口办理,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行政服务热线电话:12345

区热线办监督电话:8862080188621098

办公地址:荷城三洲百灵路区行政服务中心


 

12345政务热线”1月份办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承办工单()

其中

咨询类()

诉求类()

建言献策类()

红黄牌数()

1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分党组

3

0

3

0

0

2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分党组

3

0

3

0

0

3

高明区教育局

6

3

3

0

0

4

高明区民政局

2

1

1

0

0

5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94

27

62

5

0

6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2

1

0

1

0

7

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3

8

1

0

8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分党组

13

8

5

0

0

9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分党组

26

2

24

0

0

10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分党组

3

0

3

0

0

11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建设分党组

13

0

13

0

0

12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分党组

8

0

6

2

0

13

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6

1

4

1

0

14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分党组

92

3

88

1

0

15

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农村分党组

6

5

1

0

0

16

高明区家林渔业局林业分党组

2

2

0

0

0

17

高明区文化体育局

3

1

2

0

0

18

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2

6

5

1

0

19

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

0

1

0

0

20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

0

1

0

0

21

高明区行政服中心

1

0

1

0

0

22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36

5

29

2

1

23

高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3

1

2

0

0

24

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

2

1

1

0

0

25

高明区国家税务局

1

0

1

0

0

26

高明区地方税务局

12

5

7

0

0

27

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

2

112

0

0

28

高明区公安消防大队

7

1

6

0

1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0

0

0

0

0

30

高明区供电局

2

0

2

0

0

31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重建代建分党组

1

0

1

0

0

32

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14

0

14

0

0

33

高明区更合镇政府

25

2

21

2

0

34

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117

7

108

2

0

35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33

4

28

1

0

36

高明区杨和镇政府

32

2

29

1

0

 

区热线办承办数(小计)

708

93

595

20

2

               

1月份,区热线办共下派限时回复工单708件。其中咨询类93件,占13.14%;诉求类595件,占84.04%建言献策20件,占2.82%;红黄牌工单2件。

本月份工单回复质量较好的单位有:佛山市公安分局高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明城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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