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之窗 2015年第12期

 

12345政务热线”咨询诉求与办复案例摘登

 


1、罗先生咨询:我拟在荷城街道住宅范围内开设个体工商户,属互联网网店,不属实体便利店,主要销售生活用品和家具用品,请问能否开设个体工商户网店?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回复:1)以住宅等非经营性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需经过住改商程序。具体规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等规定,将住宅等非经营性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提交《经营场所(住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2)办理个体工商户所需材料:(a)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b)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c)若委托他人办理开业登记的,需要提供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d)个体工商户场地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场地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除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外,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无偿使用证明。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e)《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f)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3)办理地点: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C区工商登记窗口。

 

    2、伍小姐咨询:我拟出租一个厂房,厂房地址在明城镇,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大约有3万平方米,请问需缴纳哪些税费?

区地方税务局回复:出租厂房需缴纳以下税费:(1)营业税:按月租金的5%计税。(2)城建税:按营业税金的7%计征。(3)教育费:按营业税金的3%计征。(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金的2%征收。(5)堤围费:按月租金的0.0778%。(6)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按企业已核定的征收方式确定,税率为25%。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a)据实征收:按“财产租赁所得”的20%计税。(b)核定带征:按月租金的1.5%计税。(7)房产税:按月租金的12%计税(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8)土地税使用税:按不同区域和用途分别按面积计征(明城镇工业用地按2.50/平方米/年计征)。(9)印花税:签订合同的双方均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税。

 

    3、黄先生咨询:我拟在高明区设立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请问如何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职业介绍机构均需申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1)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申请:(a)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b)《佛山市高明区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申请表》13份。(c)人才中介机构章程、开展服务的流程和规范、内部管理及工作制度原件各1份。(d)办公或服务场所所有权(房产证明)或使用权证明(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场所协议)原件、复印件各1份。(e)验资证明(注册资本或者开办资金不少于10万元,有开展人才派遣的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办公设备情况说明原件各1份。(f)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原件1份,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g5名大专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专职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保证书原件1份。(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如属企业性质的,应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设立职业介绍机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申请:(a)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b)机构章程、开展服务的流程和规范、内部管理及工作制度原件各1份。(c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专职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保证书原件1份。(d)资金10万元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1份。(e2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地产权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电脑等办公设施情况说明原件各1份。(f)《职业介绍机构开业审批表》13份。(g)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原件1份,身份证、失业证或外来人员就业证、计生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

3)办理地址:(a)荷城街道人社局,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b)杨和镇人社局,杨和镇高明大道中45号。(c)明城镇人社局,明城镇明六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楼)。(d)更合镇人社局,更合镇白石工业区(原鳌云山庄)。

 

    4、赖先生咨询:我持有高明区核发的摩托车驾驶证,请问如何办理驾驶证年审手续?

区公安分局回复:1)摩托车驾驶证是没有年审业务办理的,若赖先生是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需本人提供以下资料到高明车管所驾驶证业务办证厅办理:(a)《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b)申请人身份证、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c)《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d)申请人近照正面免冠白底小1寸小头彩照4张。(e)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不是佛山市五区的,还需提供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办理地址:荷城街道圣堂村路口旧机动车考场内驾驶证业务办证厅(即荷城中学直入200米)。咨询电话:(075788622978

 

    5、林先生咨询:我父亲在荷城街道有一房产,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请问能否办理相关赠与手续?若能,需提交什么资料办理?

荷城街道办事处回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赠与业务,若父母健在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到荷城街道河江泰华路208号二楼农村组办理。咨询电话:(075788228032

1)申请条件:(a)赠与方和被赠与方必须是直系三代亲属。(b)被赠与方必须是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户口且已满18周岁。(c)赠与后,被赠方符合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d)宅基地必须已建成合法住宅。(e)赠与方与被赠方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

2)办理流程:(a)现场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b)填写《申请书》和《协议书》(相关人员全部到场签订)。(c)提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原件和复印件。(d)提供房屋全貌3R4R相片一张,并盖村小组(及村委会)公章,加具意见。(e)各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赠与人及其配偶,受赠人及其配偶)。


 

 

 

 

行政服务热线电话:12345

区热线办监督电话:8862080188621098

办公地址:荷城三洲百灵路区行政服务中心

 

 

 

 

12345政务热线”12月份办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承办工单()

其中

咨询类()

诉求类()

建言类()

超时回

()

1

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

1

1

0

0

0

2

高明区财政局

1

1

0

0

0

3

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0

1

0

0

4

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

1

0

0

0

5

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

1

0

1

0

0

6

高明区国家税务局

1

0

1

0

0

7

高明区公安消防大队

1

0

1

0

0

8

佛山海事局高明海事处

1

0

1

0

0

9

高明区烟草专卖局

1

0

1

0

0

10

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1

0

0

0

11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分党组

2

0

2

0

0

12

高明区民政局

2

2

0

0

0

13

高明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

2

2

0

0

0

14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分党组

2

0

2

0

0

15

高明区文化体育局

2

1

1

0

0

16

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2

0

2

0

0

17

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

0

2

0

0

18

高明区教育局

3

0

3

0

0

19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分党组

3

1

2

0

0

20

高明区地方税务局

3

2

1

0

0

21

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4

0

4

0

0

22

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

1

4

0

0

23

高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5

1

4

0

0

24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7

0

7

0

0

25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分党组

9

0

9

0

0

26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建设分党组

9

1

7

1

0

27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分党组

10

0

10

0

0

28

高明区更合镇政府

16

1

15

0

0

29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分党组

21

2

19

0

0

30

高明区杨和镇政府

23

1

22

0

0

31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4

12

12

0

0

32

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6

0

26

0

0

33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49

14

32

3

0

34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分党组

59

2

56

1

1

35

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85

10

74

1

1

36

高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11

7

104

0

0

37

区热线办承办数(小计)

496

64

426

6

2

               
 
 
 
 

12月份,区热线办共下派限时回复工单496件。其中咨询类64件,占12.9%;诉求类426件,占85.89%;建言类6件,占1.21%;答复超时工单2件,回复及时率99.6%

本月份工单回复质量较好的单位有:公安局高明分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杨和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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