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之窗 2017年第5期

“12345热线”咨询诉求与办复案例摘登

 


周小姐咨询:我妹妹是香港人,拟在高明办理无房产证明,请问如何办理?可否代办?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分党组回复:(一)香港人在我区办理无房产证明,需申请人携带户籍证明资料(护照或者身份证)到区不动产信息中心窗口办理。办理地址:荷城街道文昌路80号2座。

(二)可代办,受托人需携带申请人委托证明资料、户籍证明资料(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资料到区不动产信息中心窗口办理。

 

◇伍先生咨询:我拟在高明申请工伤认定,请问如何办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受伤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如单位未依时为伤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伤者、直系亲属或伤者所在工会组织可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一)办理手续需要提供如下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申请书。3.出示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交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初诊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5.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有效证明。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保证书。8.提交材料清单。9.单位派员办理工伤认定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0.属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因工外出或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提交公安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属上下班途中的,还应提交伤者现居住地证明、上下班时间签到表(如打卡记录等)。(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证明或判决书。(3)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下落不明认定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结论。(4)在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证明。(5)复退、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鉴定证明。(6)其他特殊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三)办理程序:提交资料→发出收件回执→审查资料→作出受理决定→调查核实→作出结论→送达。

(四)领件须知:申请人或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原受理部门领取办理结果,领件时要仔细检查、核对。

(五)办理政策依据:1.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六)收费标准:免费。

    

◇王小姐咨询:2015年前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是否仍需参加继续教育?是否需更换新的从业资格证?

区财政局回复:(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因此,在2015年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人员仍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

(二)接上级财政部门通知,高明区从2017年1月1日起暂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的具体时间要等上级财政部门通知,相关信息及时留意高明区财政局网站。从业资格考试在未正式取消之前,仍需到高明各镇(街)财政局更换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区先生咨询:请问如何办理已注册摩托车报废手续?

公安分局回复:(一)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到车管部门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核查该机动车有无存在违法行为;如果该机动车存在违法行为,处理完违法事项后,携带机动车和上述资料带到高明金属回收公司办理报废手续。

(二)办理地点:1.车管部门地址:高明区荷香路202号(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内)。2.高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地址:高明区荷富路横江村口直入100米。

 

◇王小姐咨询:我属荷城街道户籍,拟以夫妻投靠迁移(市内迁移)条件迁移到明城镇佳田村,请问如何办理迁移手续?

公安分局回复:可到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办理手续所需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卡。3.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属本人、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及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证明;属个人租赁住宅房屋的,同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并由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4.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5.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6.成年子女随迁且居民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双方关系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7.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必选,3、4选其一,5、6如有则必选),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杨小姐咨询:总公司(民营企业)注册地是在高明区,现拟在高明开设分公司,请问如何办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一)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提交材料如下:1.《内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隶属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5.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使用宾馆、饭店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多个商事主体共用同一地址以及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6.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公司签署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9.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二)注意事项: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2.第8、9项材料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3.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布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的,商事主体不得以禁设区域目录所列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4.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部分申请书。

 

◇伍先生咨询:欲了解在高明就业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问题,请问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是否需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对出国(境)继续读书并需保留报到资格的是否属于暂缓就业?哪种情况需要办理改派手续?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回复:(一)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可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待审核通过后,再提交报到证原件、工作证明和档案托管表格到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我区没有要求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办事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办理暂缓就业手续需向所在学校申请。

(三)对出国(境)继续读书并需保留报到资格的,该情况是否属于暂缓就业,需咨询所在学校。若已取得报到证后决定出国(境)继续读书的,可保留好报到证,待找到工作后再办理报到手续。

(四)若报到证抬头为外市、外区单位的,需办理改派手续后才能在我区办理报到手续。

(五)一般情况下,办理改派手续需要提供高明用人单位的工作证明到我办申请出具毕业生接收函,原报到证抬头单位出具同意改派证明后再回学校申请改派。因每所学校对改派的要求不一样,具体改派手续所需材料请咨询所在学校。

 

 

 

 

 

“12345政务热线”5月份办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承办工单(件)

其中

咨询类(件)

诉求类(件)

建言献策类(件)

红黄牌数(件)

1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分党组

9

0

8

1

0

2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分党组

1

0

1

0

0

3

高明区教育局

8

2

4

2

0

4

高明区民政局

8

3

5

0

0

5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121

49

69

3

0

6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2

1

1

0

0

7

高明区财政局

2

2

0

0

0

8

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6

4

1

0

9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分党组

25

14

11

0

0

10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分党组

58

8

47

3

0

11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分党组

3

1

2

0

0

12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0

1

0

0

13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建设分党组

15

0

14

1

0

14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分党组

15

2

13

0

0

15

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7

0

6

1

0

16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分党组

79

0

79

0

0

17

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农业林业分党组

1

0

1

0

0

18

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农村工作分党组

1

0

1

0

0

19

高明区文化体育局

1

1

0

0

1

20

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2

4

8

0

0

21

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

0

4

0

0

22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0

2

0

0

23

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

1

0

1

0

0

24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31

4

27

0

0

25

高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2

0

2

0

0

26

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

4

3

1

0

0

27

高明区国家税务局

1

1

0

0

0

28

高明区地方税务局

7

0

7

0

0

29

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3

12

130

1

0

30

高明区公安消防大队

2

0

2

0

0

31

高明区供电局

2

1

1

0

0

32

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5

1

4

0

0

33

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3

0

23

0

0

34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分党组

4

1

3

0

0

35

高明区更合镇政府

21

0

21

0

1

36

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137

11

124

2

0

37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32

3

29

0

0

38

高明区杨和镇政府

39

3

36

0

0

39

区热线办承办数(小计)

840

133

692

15

2

 

     5月份,区热线办共下派限时回复工单840件。其中咨询类133件,占15.83%;诉求类692件,占82.38%;建言献策类15件,占1.79%;红黄牌工单2件。

本月份工单回复质量较好的单位有:公安分局、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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