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之窗 2012年2月

 

12345政务热线”

咨询诉求与办复案例摘登


1王小姐咨询:我朋友的小孩是广西户籍人员,尚未就读幼儿园,我朋友拟安排小孩将来以普通借读生身份在高明就读小学。请问:按目前的政策,小孩在高明就读小学,是否需缴纳借读费、赞助费?若需要,缴费标准是多少?

区教育局回复:根据佛山市物价局、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佛价〔200980号)文件精神,我区已在2009春季学期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书杂费收费项目,即外省户籍学生在高明区小学就读不需缴纳借读费、赞助费。我区中小学校严格执行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035号)的文件精神,对具有广东省户籍学生和非广东省户籍但符合十五种条件之一的政策性借读生一律实行免收书杂费;不符合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统一按我市普通生标准收取,小学每生每学期标准为340元(含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下同);初中每生每学期标准为520元。

 

2李小姐咨询:我是荷城街道某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已经办理了《社保登记证》,现拟首次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单位没有申请开通E税通网报系统,拟了解如何为员工门前办理增员手续。请问:(1)高明区的企业是否必须申请开通E税通网报系统?(2)若可以通过门前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门前增员申报?

区地税局回复:新办的企业如果超过5人参保的,是必须开通E税通网报的,这将有效减少办税等候时间也能减少门前办税的压力。如果企业办理人员对E税通系统操作不熟悉,可登录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社保专区--社保征缴指引,进行学习。开通E税通网报请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到办税大厅填表办理。如企业不超过5人参保,可以到门前进行申报,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办理:(1)《社会保险登记证》;(2)新增参保人员的身份证;(3)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佛山市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

 

3李小姐咨询:我是荷城文明路某超市的工作人员,其单位属于有限公司。现拟首次办理《劳动用工手册》和《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请问:应如何首次办理《劳动用工手册》和《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分别需提供什么资料?办理地址是什么?

荷城街道办回复:1)年审时间:从每年2月份开始。(2)办理地点:荷城街道跃华路景乐巷28号。(3)新建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年审申报;招用人员后,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4)李小姐公司首次办理《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提供的资料如下:(a)劳动保障年审申报表;(b)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文件;(c)社会保险登记证;(d)员工花名册;(e)职工签名的工资表(年审前1个月)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年审时需带备:(a)劳动规章制度;(b)劳动管理人员上岗证;(c)有外籍、港澳台人员就业的需提供其就业证)。(5)审批程序:(a)领取相关表格和资料后,按要求据实填写;(b)发现问题,自行整改;(c)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年审窗口进行年审,必要时应配合实地核查;(d)审查合格的,办理合格手续;(e)年审不合格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改正后,经审查合格的,办理合格手续。至于《劳动用工手册》已取消,不用办理。

 

4邓小姐咨询:我属荷城户籍,与丈夫在荷城办理了结婚登记,现我遗失了本人的结婚证。请问:我应带哪些资料到哪里补办结婚证?具体地址是什么?

荷城街道办回复:曾经在原荷城、三洲、西安、富湾等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国内居民,至今仍维持该婚姻关系,因结婚证遗失或损毁需补领结婚证的,请带备下列资料到荷城街道社会事务办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手续:1)双方身份证;(2)双方户口簿;(3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身份证、证件及团级以上政治处出具的相关证明;(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色合照3张;(5)双方当时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当事人凭身份证到区档案局或荷城街道档案室查取。经查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6)交工本费9元(可凭银联卡在婚姻登记处缴费,没有银联卡的需到银行缴费)。地址:荷城街道泰华路318号荷城街道办二楼。

 

5文先生咨询:我在高明区某单位工作,现时单位通知辞退我,并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劳动者一次性获得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何依据?

高明区地方税务局回复:根据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6叶小姐咨询:我是禅城区祖庙某企业工作人员,企业需办理社保证的年审手续,企业在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及高明区均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为各自的员工在工作地参保。请问:(1)高明区企业如何办理2012年度社保登记证年检手续?(2)针对企业有众多分支机构,办理年检时是否需提供各分支机构每个员工的参保证明?(3)高明区的分支机构没有聘请残疾人,办理社保登记证年审时应如何提供《已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证明书》?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回复:1)根据佛山市有关社会保险年检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需到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当年新登记的单位除外)。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1日至1231日,具体按《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的最后一位数字相对应的月份为年检月份。验证时需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a)《社会保险登记证》;(b)《营业执照》、核准执业证件或批准成立证件;(c)《地方税务登记证》;(d)《组织机构代码证》;(e)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明细表;(f)单位如聘用退休人员或港、澳、台、外籍公民的,须提供退休证或本人身份证明文件;(g)单位员工在异地参保的,须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h)中介公司代理单位年检的,须提供委托书;(i)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出的《已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证明书》年审联。(2)根据叶小姐提供的资料,叶小姐所在的企业中有高明区分支机构,年审高明区分支机构的社保登记证时,不需要提供其他分支机构每个员工的参保证明。(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聘请残疾人的,不需要提供《已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证明书》。

7黄小姐反映:近日我前往高明区三洲行政服务中心房产交易所窗口办理房产证时,因该部门没有提供刷卡机方便群众刷卡消费,故我需要到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外面的银行缴交费用。现致电热线,希望相关部门能参照公安户籍部门可以提供刷卡方便群众缴交费用的做法,在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房产交易所窗口安装支持刷卡消费的刷卡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区行政服务中心回复:对这个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已多次发文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提出设置刷卡机的要求,区房产交易所于今年年初已向局党委提出申请,但由于前期我区大部制改革和事权下放工作的影响,以致该项工作搁置下来。目前,区房产交易所已再次向区土建水务局局党委提出申请,并将安装刷卡机的费用列入2012年的财政预算中,区房产交易将会很快在窗口安装刷卡机,方便群众办事。

区土建水务局回复:首先,感谢你提出的建议,为了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我局此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安装刷卡机,现正在办理中,争取本月底投入使用。

 

8杨小姐咨询:我是高明区户籍人员,近日了解到有大社保补缴的政策,故拟通过热线了解办理时间。请问:目前高明区是否仍可办理大社保补缴手续?若是,具体大社保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回复:我区现行办理的社保补缴政策有3种:(1)追溯补缴(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参加社会保险,过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补缴或在社会保险稽核机构整改意见规定限期内办理补缴的);(2)粤人社发〔2011237号文一次性补缴(即:现为广东省户籍,至本通知实施之日<2011年7月1>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以下简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3)早期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补缴。上述补缴政策暂未有截止时间。

行政服务热线电话:12345

区热线办监督电话:8862080188620933

办公地址:荷城三洲百灵路区行政服务中心

 


 

 12345政务热线” 月份办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承办工单()

其中

常用信息()

超时回复()

咨询类()

意见类()

投诉类()

表扬类()

1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2

0

9

3

0

0

0

2

高明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

0

1

0

0

0

0

3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33

0

32

1

0

0

0

4

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

4

0

4

0

0

0

0

5

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4

0

43

41

0

0

1

6

高明区公路局

2

0

1

1

0

0

0

7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34

0

33

1

0

0

0

8

高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5

0

5

0

0

0

1

9

高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4

0

12

2

0

0

0

10

高明区经济促进局

2

0

2

0

0

0

0

11

高明区财政局

1

0

1

0

0

0

0

12

高明区教育局

5

0

3

2

0

0

0

13

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0

13

1

0

0

0

14

高明区国家税务局

4

0

3

1

0

0

0

15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2

0

20

1

0

1

0

16

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4

0

3

1

0

0

0

17

高明区地方税务局

15

0

15

0

0

0

4

18

高明区公安消防大队

3

0

3

0

0

0

0

19

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24

0

19

5

0

0

0

20

高明区杨和镇政府

7

0

7

0

0

0

0

21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2

1

0

2

0

0

0

22

高明区更合镇政府

9

0

6

3

0

0

0

23

高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2

0

2

0

0

0

0

24

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

3

0

0

2

0

1

1

25

高明区妇联

0

0

0

0

0

0

2

26

高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1

0

1

0

0

0

0

27

区热线办承办数(小计)

307

1

238

67

0

2

9

 

 

注:2月份,区热线办共下派限时回复工单307件。其中咨询类238件,占77.53%;意见类67件,占21.82%;表扬类2件,占0.65%;超时工单1件,回复及时率99.67%。另有采编信息9条。

本月份工单回复质量较好的单位有: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地方税务局、更合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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