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政务热线”咨询诉求与办复案例摘登
◇黄先生咨询:我在荷城街道已注册一公司,现需在该公司的同一地址再注册另一公司,请问如何办理?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回复:(一)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如下: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4)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5)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6)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1)使用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房屋产权证明;(2)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3)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4)使用宾馆、饭店的,使用证明为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5)使用军队房产的,使用证明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6)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关于证明材料的要求超过上述规定、增加申请人义务的除外。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二)若使用相同地址进行公司设立登记,应对地址表述进行区分,如加上“之一”或“第一卡”。
(三)办理地点: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C区企业登记综合服务窗口。
◇吴先生咨询:我是荷城街道某旅店负责人,《卫生许可证》刚到期,请问如何办理年检手续?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卫生许可证》按照证件有效期(周期4年),分为每年进行一次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认定”,每两年进行“复核”,每四年进行“延续”。
(一)办理“等级认定”需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非企业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健康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3.《卫生许可证》(验原件)。
(二)办理“复核”需提交以下资料: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一年内的卫生检测报告。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两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4.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非企业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从业人员的名单和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以及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培训证明。
(三)办理“延续”需提交以下资料: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一年内的卫生检测报告。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两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4.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非企业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从业人员的名单和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以及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培训证明。
(四)办理地址。1.办理等级认定:荷城街道金辉路23号档案局4层公共卫生监督股。2.办理复核或延续: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区区卫计局窗口。
(五)需委托代办的,请提交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委托书。
◇罗先生咨询:我拟在高明区自主创业开发移动app端,属个体户,非大学毕业生,请问在创业补贴和资金扶持方面有哪些政策?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佛府〔2015〕66号)和《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109号)精神,自主创业的个人,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可享受如下优惠扶持政策:1.一次性创业资助。在本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2.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每年6000年。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担保贷款政策依照高明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明府办〔2014〕89号)执行。1.贷款条件。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1)属高明区户籍,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0周岁,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在自主创业中自筹资金不足的;(2)持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并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3)有具体经营项目、固定经营场地,于2011年5月1日后领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超过3个月。2.贷款额度。(1)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根据贷款人的申请,协调小组和经办银行确定具体贷款数额;(2)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按经办银行对外公布的利率执行,贷款本金利息可分12个月等额分期归还,或者3个月宽限期后,其余9个月等额分期归还。3.政府贴息情况。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行政府贴息;贷款人必须根据经办银行的规定,每月足额向经办银行还本付息,政府根据贷款人还款情况,对每月按时足额还款的贷款人实行次月全额贴息;因贷款人不按约定还款而产生的利息由贷款人自行负责,政府不贴息。
(三)高明区户籍人士符合第五条规定条件,且有意贷款的创业人士,如需详细了解可到区职业培训就业局、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咨询。
◇邓先生咨询:我公司位于高明区,公司录用一些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请问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区地方税务局回复:(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区先生咨询:我在荷城街道租用普通住宅,并在高明区工作,请问如何办理居住证?
荷城街道办事处回复:(一)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省外或本省其他地市的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我市居住证。所以,在荷城街道租住普通住宅,需办理居住证。1.现居住出租屋如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需先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由出租屋主带备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证所属社区流管服务站,签订《佛山市出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和《出租屋治安、计生、消防、卫生综合责任书》。2.出租屋主如已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可由租赁人直接到所属社区流管服务站办理居住证。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单。3.本人在佛山市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就业证明(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如单位出具的工资单、出勤卡,已在佛山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纳税时间大于半年的证明等)、经商证明(指本人在我市的工商营业执照)、自购房产的合法产权证明等其中之一。
◇杨先生咨询:我在荷城开设一间电影院,现拟办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请问如何办理?
区文化体育局回复:(一)办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的复印件。3.场地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及产权证明。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佛山市电影放映单位许可证申领登记表》。6.公安消防安全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7.一名以上持有经省以上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核发的电影放映员的放映证。
(二)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申请表等资料可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市高明分厅”网站进行详细了解和下载。
行政服务热线电话:12345
区热线办监督电话:88620801、88621098
办公地址:荷城三洲百灵路区行政服务中心
“12345政务热线”1月份办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承办工单(件) | 其中 | ||||
咨询类(件) | 诉求类(件) | 建言类(件) | 超时回 复(件) | ||||
1 | 高明区教育局 | 1 | 0 | 1 | 0 | 0 | |
2 | 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农村分党组 | 1 | 0 | 1 | 0 | 0 | |
3 | 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 | 1 | 0 | 1 | 0 | 0 | |
4 | 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 1 | 0 | 1 | 0 | 0 | |
5 |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分党组 | 2 | 0 | 2 | 0 | 0 | |
6 | 高明区民政局 | 2 | 1 | 1 | 0 | 0 | |
7 |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 2 | 2 | 0 | 0 | 0 | |
8 |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 | 1 | 1 | 0 | 0 | |
9 | 高明区公安消防大队 | 2 | 0 | 2 | 0 | 0 | |
10 | 高明区供电局 | 2 | 1 | 1 | 0 | 0 | |
11 |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分党组 | 3 | 3 | 0 | 0 | 0 | |
12 | 高明区国家税务局 | 3 | 2 | 1 | 0 | 0 | |
13 | 高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4 | 1 | 3 | 0 | 0 | |
14 |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分党组 | 5 | 0 | 5 | 0 | 0 | |
15 | 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 5 | 1 | 4 | 0 | 0 | |
16 | 高明区地方税务局 | 5 | 3 | 1 | 1 | 0 | |
17 |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分党组 | 7 | 1 | 6 | 0 | 0 | |
18 | 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7 | 5 | 2 | 0 | 0 | |
19 |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 7 | 2 | 5 | 0 | 0 | |
20 | 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 8 | 0 | 8 | 0 | 0 | |
21 | 高明区更合镇政府 | 9 | 1 | 8 | 0 | 0 | |
22 |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分党组 | 11 | 0 | 11 | 0 | 0 | |
23 | 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1 | 7 | 4 | 0 | 0 | |
24 |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建设分党组 | 12 | 0 | 12 | 0 | 0 | |
25 |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17 | 9 | 8 | 0 | 0 | |
26 | 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8 | 2 | 16 | 0 | 0 | |
27 | 高明区杨和镇政府 | 22 | 1 | 21 | 0 | 0 | |
28 |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分党组 | 26 | 1 | 25 | 0 | 0 | |
29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 44 | 16 | 27 | 1 | 1 | |
30 |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分党组 | 57 | 2 | 55 | 0 | 0 | |
31 | 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 109 | 7 | 101 | 1 | 0 | |
32 | 高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129 | 7 | 121 | 1 | 0 | |
33 | 区热线办承办数(小计) | 535 | 76 | 455 | 4 | 1 | |
1月份,区热线办共下派限时回复工单535件。其中咨询类76件,占14.2%;诉求类455件,占85.05%;建言类4件,占0.75%;答复超时工单1件,回复及时率99.81%。
本月份工单回复质量较好的单位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分党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