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政务热线”咨询诉求与办复案例摘登
◇罗先生咨询:我在荷城街道开设店铺,需办理国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请问如何办理?
区文化体育局回复: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第23号令,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有关办理事项如下。
(一)办理对象:独立法人、合伙企业和个体户。
(二)办理条件: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所需材料:登录网页下载表格(http://wssp.fsxzfw.gov.cn/lawguide/GM20A271-000.jspx),并提交以下材料:1.《广东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表》B类。2.申请书。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和厂房租赁合同书。(1)若申请人为经营场所所有权人,应提交经营场所房产证,若无房产证,应提交镇街以上级别建设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2)若申请人为承租方,应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或镇街以上级别建设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5.《法人代表(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至少一名负责人持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申请材料(含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窗口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单位(或个人)向拟成立企业(或个体户)所在辖区镇街宣传文体办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并领取受理回执。2.审批:由审批科室提出审批意见。批准的,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制发告知书。3.办结: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告知书发给申请人。
(五)办事窗口:荷城宣传文体办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时间:逢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地址: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区。
◇陈先生咨询:在高明区办理机动车转出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区公安分局回复: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所需资料如下:1.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或《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一般为过户转出提供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4.机动车登记证书。5.机动车行驶证。代理人申请该机动车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谭先生咨询:我曾在高明区考取《计算机模块证书》,现已遗失,请问如何补办?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一)申请补发或更换全国统一的《计算机模块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请按以下流程补办,并提交如下材料:1.近期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作废原资格证(登报内容: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发证时间及证书编号)。2.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一式二份。3.个人补发证书申请书(详细说明遗失的原因、过程,申请人亲笔签名)。带齐上述材料到区人社局专技科登记,由区专技科将资料上报市考试中心,市考试中心将资料上报省资格考试中心。补办资格证需3个月左右。
(二)表格登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aoming.gov.cn),按“下载专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资格证补办流程-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路径进行下载。办理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17室。
◇黄先生咨询:我拟在荷城以个体户形式开设餐饮店,店内不设堂食,只销售外卖,请问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一)根据《关于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食药监办食餐〔2015〕576号)规定,今年1月1日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许可工作同时停止。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C区3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1.《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4.经营场所布局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5.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如超10人,可直接提供《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统计表》(现场核查时查对健康证明原件)。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列出目录即可,现场核查时查对制度内容;非注册为企业性质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无需提交。7.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小餐饮除外)。8.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验原件)。9.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自动售货设备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10.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11.网络食品销售商应向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清单。12.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谢先生咨询:我在明城镇工作,现拟申请《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请问如何办理?
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回复:需考取佛山市《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可到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报名。
(一)报考要求及所需资料:1.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考取货运资格证两年以上;报考年龄:18—60周岁。2.《近三年内无重大事故》安全记录(可到驾驶证所属地交警大队出具证明,有效期三个月)。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5.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市人员要提交)。6.提交在市技工学校已考取的货运从业资格证或客运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7.提交从业资格证照片校验回执。
(二)培训及考试形式:1.培训学习安排在实操培训中心三楼电脑室(学校饭堂三楼);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2.考试形式为电脑答题考试,即科目一:90分合格。
(三)约考须知:1.学员自报名日起,2周后由交通主管部门完成资料审核,方可约考。2.预约考试时应详细说明姓名、电话、考试类别。3.根据约考先后顺序安排考位,每位学员均有一次正考、两次补考机会,如因违约弃考,重新约考时将按补考处理。4.考试当天学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实操培训中心三楼(学校饭堂三楼)候考;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20分钟后不能进场考试。4.领证方式:考试合格后现场办理快递;或20个工作日后带身份证、发票(增驾的带旧证)到前台取证。5.报名地点: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地址:南海区罗村乐安大岗头(机场路直入800米左侧)。
行政服务热线电话:12345
区热线办监督电话:88620801、88621098
办公地址:荷城三洲百灵路区行政服务中心
“12345政务热线”4月份办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承办工单(件) | 其中 | ||||
咨询类(件) | 诉求类(件) | 建言献策类(件) | 超时回 复(件) | ||||
1 |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分党组 | 5 | 1 | 4 | 0 | 0 | |
2 |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分党组 | 3 | 0 | 3 | 0 | 0 | |
3 |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分党组 | 5 | 0 | 5 | 0 | 0 | |
4 |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分党组 | 1 | 0 | 1 | 0 | 0 | |
5 | 高明区教育局 | 1 | 1 | 0 | 0 | 0 | |
6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 25 | 15 | 10 | 0 | 0 | |
7 | 高明区财政局 | 2 | 0 | 2 | 0 | 0 | |
8 | 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 | 4 | 2 | 0 | 0 | |
9 |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分党组 | 8 | 1 | 7 | 0 | 0 | |
10 |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分党组 | 14 | 0 | 14 | 0 | 0 | |
11 |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分党组 | 1 | 0 | 1 | 0 | 0 | |
12 |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建设分党组 | 9 | 0 | 9 | 0 | 0 | |
13 |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分党组 | 6 | 2 | 4 | 0 | 0 | |
14 | 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 11 | 2 | 9 | 0 | 0 | |
15 |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分党组 | 39 | 0 | 39 | 0 | 1 | |
16 | 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农村分党组 | 2 | 0 | 2 | 0 | 0 | |
17 | 高明区文化体育局 | 2 | 1 | 1 | 0 | 0 | |
18 | 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4 | 1 | 3 | 0 | 0 | |
19 | 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 | 2 | 0 | 1 | 1 | 0 | |
20 |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13 | 3 | 10 | 0 | 0 | |
21 | 高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 1 | 1 | 0 | 0 | 0 | |
22 | 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 | 2 | 1 | 1 | 0 | 0 | |
23 | 高明区国家税务局 | 1 | 0 | 1 | 0 | 0 | |
24 | 高明区地方税务局 | 4 | 0 | 4 | 0 | 0 | |
25 | 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87 | 3 | 84 | 0 | 0 | |
26 | 高明区公安消防大队 | 3 | 0 | 3 | 0 | 0 | |
27 | 高明区供电局 | 2 | 0 | 2 | 0 | 0 | |
28 | 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 2 | 0 | 2 | 0 | 0 | |
29 |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重建代建分党组 | 1 | 0 | 1 | 0 | 0 | |
30 | 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 12 | 0 | 12 | 0 | 0 | |
31 | 高明区更合镇政府 | 11 | 1 | 10 | 0 | 0 | |
32 | 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 79 | 4 | 74 | 1 | 0 | |
33 |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 16 | 2 | 14 | 0 | 0 | |
34 | 高明区杨和镇政府 | 16 | 2 | 14 | 0 | 0 | |
35 | 区热线办承办数(小计) | 396 | 45 | 349 | 2 | 1 | |
4月份,区热线办共下派限时回复工单396件。其中咨询类45件,占11.36%;诉求类349件,占88.13%;建言献策类2件,占0.51%;答复超时工单1件,回复及时率99.75%。
本月份工单回复质量较好的单位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明城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