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

区级

镇街、村级

1

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智慧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



2

公共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3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4

公共服务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5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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