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区级

镇街、村级

1

综合业务

政策法规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区政府门户网站



2

监督检查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区政府门户网站■社区/村公示栏



3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法规文件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区政府门户网站



4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区政府门户网站



5

最低生活保障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日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社区/村公示栏



6

审批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区政府门户网站■社区/村公示栏



7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法规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区政府门户网站



8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区政府门户网站



9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日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社区/村公示栏



10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审批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区政府门户网站■社区/村公示栏



11

临时救助

政策法规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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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门户网站



12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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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门户网站



13

审核审批信息

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明区明城镇政府

■区政府门户网站■社区/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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