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资产上平台交易可获奖励

 

《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奖补办法》(暂行)开始实施

  记者李祥锐报道: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上平台交易可获奖励。昨日,区农林渔业局称,《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奖补办法》(暂行)已实施,村集体资产如按规范交易,可享受奖补。

  该《办法》适用于31日后的村集体资产交易。根据规定,凡按镇街制定的标准,进入镇街交易中心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每成功交易1宗,政府就给予村集体交易年标的额的1%作为奖励,奖励金额每宗最高3万元;同时,对负责资料报送、录入等工作的村干部,政府也按每宗400元标准给予交通通信补助。

  而未达到镇街标准,只能在村中自行组织交易的村集体资产,只要交易符合流程,且有将相关资料送镇街交易中心备案,则每成功交易1宗,村里亦能获得交通通信补助300元。

  奖金分配方面,进入了镇街交易中心交易的行为,其中50%的奖励金额,会直接给予经济社(村民小组)集体,其余部分则奖励在推动交易中有贡献的经济社(村民小组)个人。

  高明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制定此份《办法》,是希望藉此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高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保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使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该负责人介绍,先行尝试类似做法的荷城街道,去年农村集体资产上平台交易出现井喷”——交易宗数相比前年足足增加39倍,上平台交易资产平均增值近四成,与此同时,当地的农村干群关系更和谐,村民分红更丰厚,矛盾纠纷也减少了。

  此份暂行《办法》将实施至201531日。期间,区、镇街两个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会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行为的监督。

  两个平台,是指农村财务网上监控平台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村集体资产上平台交易,有助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减少农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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