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出台举报、打击邪教非法活动奖励办法

  记者关雪仪报道:根据举报揭发的线索查处的邪教案(事)件属刑事类的,奖励举报人2000。日前,《高明区举报、打击邪教非法活动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出台,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

  根据该《奖励办法》,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及其成员(含有害气功和非法宗教活动),在高明辖区范围内组织实施邪教活动的刑事或治安案件,破坏公共设施事件,散发反动宣传资料、物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八种非法活动,且举报情况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或者配合公安机关办理邪教案(事)件有功的,根据执法机关对案件的定性,分类一次性给予奖励。

  其中,根据举报揭发的线索查处的邪教案(事)件属治安类的,或者配合办理同类案(事)件有功的,奖励1000元。根据举报揭发的线索查处的邪教案(事)件属刑事类的,或者配合办理同类案(事)件有功的,奖励2000元。现场帮助执法机关抓获作案人员的,奖励1000元,自行抓获作案人员的,奖励2000元。

  办法明确,公安机关将对公民举报的线索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奖励奖金将在被举报案件办理结案后,经公安机关申请、区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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