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有变 自愿报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新增语数英三个科目

  佛山日报讯 记者严晓莹报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出炉的通知,从明年起,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增加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考生可自愿报考。该成绩将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主要依据。

  日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下称《通知》)。按照要求,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自愿报考学考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从明年起新增的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每年将组织一次考试,与1月举行的历史、物理等6门科目学考同时报名、统一组织安排考试。

  据了解,从2017年起,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均应参加依据学考成绩录取的分类考试招生的改革,全省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招生的招生计划数要占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一半以上,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既可作为高职院校依据学考录取“文化素质”的成绩,也可作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文化素质”的成绩,成绩当年有效。此外,这三个科目的成绩也可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历认定科目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成绩长期有效。

  按照规定,学考语文、数学和英语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将划分为A、B、C、D和E五个等级,E等级为不合格,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卷面原始分数的方式。届时,考试内容将会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为主,考试将以书面笔试形式进行,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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