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近期,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执行文件,特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修订了本层级的地震应急预案,2026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级地震应急预案。在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做法基础上,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区抗震办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增强了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地震和地质灾害人员搜救的管理与组织办法(试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佛山市地震应急预案》《佛山市高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高明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7个部分: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监督管理、附则、附件。
(一)总则。包括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明确了本预案适用于处置高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含火山灾害),以及其他地区发生的对高明区造成有感以上影响的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组等内容。明确了镇(街道)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职责任务。其中,在区指挥部组成人员方面,参考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做法,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对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了适当调整,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原来的41个调整为28个。
(三)运行机制。包括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内容,明确了地震灾害应对处置各阶段工作重点及要求。在响应启动方面,我区地震应急响应标准以国家一般地震灾害标准为基准线,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作为响应标准。
(四)保障措施。包括资金物资保障、人才队伍保障、基础设施保障、平台技术保障、避难场所保障等内容。
(五)监督管理。包括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内容。
(六)附则。对预案中专业名词作出解释,对预案管理、衔接和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时间进行规定。
(七)附件。包括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指挥部工作组职责、地震灾害分级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