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在原有的《佛山市高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基础上,依据《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佛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后正式印发。
一、《预案》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深刻吸取我区“12·5”森林火灾教训,完善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属地为主、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科学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生态安全。
二、《预案》重点内容
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为科学有效实施森林火灾扑救提供了遵循。
三、《预案》主要特点
《预案》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健全了组织指挥体系。增设了常务副总指挥,优化了副总指挥,增加了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中国铁塔佛山分公司四个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完善了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根据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以上响应三个等级设置工作组共计18个。二是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进一步细化了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明确规定事发地镇(街道)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国有林场组织火情早期处置,提升了应急处置标准。
四、《预案》落实措施
一是培训演练。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采取原文学习、专家授课、桌面推演、实地演练等办法抓好《预案》培训演练,确保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熟悉预案、演练流程和自身职责,提升各级指挥员组织指挥能力。二是总结提升。结合实操演练和应急响应等情况暴露或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预案》。各镇(街道)、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依据《预案》及时完善本单位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或方案,确保操作性和针对性强。三是依案扑救。一旦出现森林火灾,各级要按照《预案》分级响应,快速联动,高效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