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今起实施

 

最高奖励50万元

  记者刘昱 通讯员左群报道:昨日,《佛山市高明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实施,公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

  奖励标准为全市同类最高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吴文硕解释称,《办法》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举报违法行为有机整合,其目的是调动社会监督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办法》最大亮点是大大提高奖励额度。吴文硕说,依据原市场监管举报奖励办法,根据提供的证据与事实相符合的程度,举报分为一、二、三个等级,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新出台的《办法》将奖励额度分别提高到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的10%8%5%,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金额可达50万元。这在全市同类别举报中,奖励是最高的。吴文硕说。

  先奖再奖严打四类违法行为

  不仅提高奖励额度,《办法》还推出先行奖励这一独有创新之举,举报四类严重违法行为,可先行奖励”500~1000元,后经查证属实的,还另行奖励。

  这四类严重违法行为,是指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等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或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作坊和黑窝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本单位有关违法行为和其他社会危害较大,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此前,这四类严重违法行为通常案情相对复杂,罚没款不一定能及时到位,而且审判时间通常较长,易挫伤举报人的积极性。

  通过先行奖励,区举报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就可对奖励予以审定并回复,能最大限度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吴文硕表示。

  此外,为便举报人尽快领取奖励金,《办法》在优化举报奖励金领取程序等方面也下了功夫,奖励金从有关监管部门认定到发放,最快仅需20个工作日,比以前缩减15天。

  声音

  区餐饮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子辉:这是个好举措,提高奖励能促进全民监督,揪出食品药品行业中的违法行为。同时,此举也能促进行业自律。

  区荷城市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罗雄兵:《办法》出台能让市民大胆举报食品药品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流通。

  市民唐允健:《办法》通过提高举报奖励额度,促进市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同时,《办法》提供的举报途径也比较多,可行性、操作性较强,希望接下来能贯彻落实。

  举报方式

  市民可以通过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电话举报:88665555,邮箱举报:fsgmscjgj@163.com,信函举报: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9号,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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