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家庭意外伤害险赔付扩至门诊

 

保单从61日起生效

  记者李艳平 通讯员罗惠阳、陈敏宁报道:高明区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范围今年有所增加,从此前的住院报销扩至门诊报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昨日表示,保单已从61日起生效。

  从20106月起,高明区政府为区内的独生子女户及农村纯二女结扎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今年为投保第五年,全区共有39000多户计生家庭近11万人享受此项福利。

  数据显示,从20106月起至20144月,共有350例意外伤害获得保险赔付,总赔付金额为962675.93元,最高的理赔金额为1.35万元。

  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都是限于住院,但是今年61日开始,赔付范围扩大至门诊。举例来说,以前发生意外导致骨折,只能住院报销,现在只要是到门诊就诊,都可以获得赔付。        

  该负责人称,为了给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今后区卫计局将继续尽力向保险公司争取更大的保障范围。

  相关政策链接:

  根据最新的《高明区实施新型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方案》,因意外伤害在中国人寿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且符合社保部门规定的用药范围与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中国人寿按80%赔付,最高以意外医疗保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中国人寿则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含自费项目)按100%给付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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