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组织召开〈佛山市高明区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召开佛山市高明区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函》相关工作要求,本着依法依规、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充分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现拟在网上公告《佛山市高明区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听证会》的相关事宜。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四)《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函》

  (五)《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三、听证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

  四、重点内容

  (一)听证会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下午3:00。

  (二)听证机构为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听证会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130号10楼)。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向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提交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88881193。

  五、其他事项:听证会材料在确认听证会代表后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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