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的通告
一、 制定背景
为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明区政府现就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有关事项形成《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的通告》。
二、《通告》主要内容
《通告》共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明令禁止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明确了涉及单位(责任人)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要求各镇(街道)及时组织村(居)排查、制止、整治有关违法行为。
第三部分要求在我区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单位(责任人)必须立即停止草皮种植行为,并限于2023年4月30日前整改到位。
三、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