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2023-2025年)》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2023-2025年)的通知

  近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2023-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任务》)。现就《工作任务》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任务》出台背景

  进入“十四五”,深化医改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任务,根据省、市关于深入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若干措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部署,高明区结合近期卫生健康发展和深化医改工作实际,坚持政府主导,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制定出台《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主要内容

  《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政府办医责任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四方面共提出17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实化相关措施,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办医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医改领导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财政补助机制,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健全完善医改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体系。

  二是大力建设医疗服务能力体系。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水平,区人民医院实施高水平医院“登峰计划”,区中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突出高水平中医院。加强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管理,原则上每年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到2025年,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提高到45%左右。大力提升区域急救能力,实现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持续实施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实施“十四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大力提升“一老一小”健康服务能力。

  三是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平稳有序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加强医防协同能力,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慢性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扎实推进健康佛山行动,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是深化建设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到2025年,公立医疗机构通过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金额占全部采购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金额的比例大于95%,通过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占全部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的比例大于80%。强化对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成本监测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考核监督,到2025年,实行按DRG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达到90%。加强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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