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国家、省、市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高明区实际,特制定《佛山市高明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分为五部分共22条:

  第一部分: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共有4条措施,分别是减免区属国有物业承租者租金、优化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降低工业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企业盘活沉淀资金。

  第二部分:助力市场主体融资解困,共有5条措施,分别是支持市场主体续贷融资、实行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第三部分:精准实施分行业领域扶持措施,共有6条措施,分别是加大民间投资激励力度、支持外贸企业拓市场稳订单、促进文旅美食消费、推动“小升规”“个转企”、鼓励企业申报知识产权、鼓励企业提高生产质量。

  第四部分:多渠道拓展就业空间,共有4条措施,分别是鼓励市场主体拓展就业岗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

  第五部分:强化企业和民生服务保障,共有3条措施,分别是加速兑现企业帮扶资金、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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