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荷城街道大成路片区“三旧”改造项目范围房屋(厂房)的决定》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荷城街道大成路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房屋(厂房)的决定

  一、决定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成路工业区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城市品质,着力改善片区内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推动大成路片区发展,贯彻落实《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荷城街道大成路片区“三旧”改造工作的通告》(明府字〔2018〕31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相关区域和大成路片区产业综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府办函〔2018〕89 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快推进大成路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需对大成路工业区范围国有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厂房)实施征收。因此,高明区人民政府根据第三方公司针对该项目开展调查、调研结果编写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荷城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拟定、公告和确定征地搬迁补偿方案后,依法作出房屋(厂房)征收决定。

  二、决定目的

  为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范围国有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厂房)征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收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复议、诉讼等救济权,本着合法合规和“公平、公开、公正”的目的,作出并公告房屋(厂房)征收决定。

  三、决定依据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厂房)征收决定。

  四、主要内容

  (一)本次征收的征收目的、征收依据、征收范围和征收工作组织实施主体。

  (二)本次征收的征收搬迁补偿方案、征收搬迁补偿协议签约期限、不予补偿的情形和征地补偿决定适用条件。

  (三)被征收人对房屋(厂房)征收决定的权利救济途径,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决定的法律后果。

  (四)本次征收信息公开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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