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称《预案》)是在原有的《佛山市高明区地震应急预案(明府办〔2015〕12号)》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广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佛山市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

  一、《预案》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地震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防震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实施高效、有序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为全面推进我区防震减灾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预案》重点内容

  对地震灾害救助的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为有效实施地震灾害应急救助提供了依据。

  三、《预案》主要特点

  《预案》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本预案与《佛山市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佛府办函〔2021〕152 号)》充分衔接,结合高明区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依法依规、符合实际。 

  二是增加了《区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分级响应流程图》,细化了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使预案做到简明化、图表化、流程化,确保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是明确了预案48个成员单位、抗震救灾15个工作组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了地震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内容,规范了应急救助行为,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措施科学、以人为本、注重实效。

  四是突出以应急处置的核心,细化了现场应急处置内容,包括:避难场所开放、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受灾人员妥善安置、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行动协调、救援任务分配、次生和衍生灾害消除、公共设施抢修、援助物资接收与分配等现场处置工作。

  五是完善和明确了应急响应措施。对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响应进行了操作性细化,明确了各级响应启动条件、启动责任人、各单位各成员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各工作组具体任务分工、响应级别降低或终止条件等全过程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预案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四、《预案》落实措施

  一是强化培训演练。采取原文学习、专家授课、桌面推演、实地演练等办法抓好《预案》培训演练,务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熟悉职责、熟悉程序,全面提升各级组织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是及时完善机制。要结合演练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预案》。各镇(街道)和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依据《预案》及时修订本单位抗震救灾应急办法或方案。

  三是严格规范运行。一旦出现地震灾害,各级要严格按照《预案》分级响应,及时联动,快速反应,高效救援,精准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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