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预案》)是在原有的《佛山市高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基础上,依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佛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修订于2021年7月6日正式印发。

  一、《预案》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预案》重点内容

  对自然灾害救助的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为有效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提供了依据。

  三、《预案》主要特点

  《预案》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内容,细化了各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规范了应急救助行为;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组织体系,增设了各镇(街道)、区文广旅体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数据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区消防救援大队、三大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高明分公司、中国联通高明分公司、中国电信高明分公司)、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广东广电网络高明分公司19个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下设了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人员安置组、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治组、物资调配组、交通疏导组、监测评估组、舆情监控组、通讯联络组、水电气供给组、资金保障组、社会捐赠组等13个应急救助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组职责。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应急响应措施。对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进行了充实和完善,确保了应急救助工作有效规范运行。

  四、《预案》落实措施

  一是强化培训演练。采取原文学习、专家授课、桌面推演、实地演练等办法抓好《预案》培训演练,务求区减灾委领导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熟悉职责熟悉程序,全面提升各级组织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二是及时完善机制。要结合演练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预案》。各镇(街道)、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依据《预案》及时修订本单位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或方案。三是严格规范运行。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各级严格按照《预案》分级响应,及时联动,快速反应,高效救援,精准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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