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府办函〔2026〕3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向镇(街道)延伸实施依申请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6年
2月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向镇(街道)延伸实施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6年2月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延伸实施交接工作请按照《佛山市高明区依申请事权下放运行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交接完毕。
二、请区各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的依申请延伸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的交接业务培训、事项系统流程调整等工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政务和数据局反映(联系电话:88620933)。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向镇(街道)延伸实施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6年2月版)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