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新机场项目(行政区划变更范围)非村庄范围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主动公开                                                          明征补告〔2025〕42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新机场项目(行政区划变更范围)非村庄范围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高效推进广州新机场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将广州新机场项目(行政区划变更范围)非村庄范围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新良村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一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二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三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四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五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六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七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八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小塘组集体经济组织,沥南村集体经济组织、沥南村马岭组集体经济组织、沥南村沥水组集体经济组织,高㘵村集体经济组织,赤坳村铁场组集体经济组织,奕庆村奕庆组集体经济组织、奕庆村大坪组集体经济组织、奕庆村塱心一组集体经济组织、奕庆村塱心二组集体经济组织、奕庆村尖峰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蛟塘经济联合社、蛟塘村跃一经济合作社、蛟塘村万一经济合作社、蛟塘村万三经济合作社、蛟塘村万五经济合作社、蛟塘村东一经济合作社等部分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详见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范围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满足广州新机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面积约666.48公顷(不含村庄用地,以实际征收测量面积为准)。其中,农用地593.85公顷,含耕地23.93公顷;建设用地68.69公顷;未利用地3.94公顷。

  具体地类、面积以用地报批为准。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佛府〔2024〕2号)文件执行,为581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未利用地参照农用地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合法建设用地由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现状已经有建(构)筑物的,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有证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扣除农用地转用的税费、规费和办证等费用后的金额;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征收集体农用地的标准给予补偿(不计提留用地)。

  (二)建(构)筑物补偿。拟征收土地地上建(构)筑物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有证建(构)筑物以重置价值给予补偿。2020年6月30日前建成的无证建(构)筑物按建安成本价给予补偿,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1月25日建成的无证建(构)筑物按建安成本价的80%给予补偿。2025年1月26日及之后建成的或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注:有证建(构)筑物指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建(构)筑物。

  (三)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采用搬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按照《广州新机场(行政区划变更范围)项目非村庄范围用地征收补偿标准》(详见附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的附件2)执行。补偿标准未涵盖,或者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重大异议的,由被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协商选定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四)工业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工业企业,因搬迁造成停产停业的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对无合法营业执照的不作补偿。补偿可选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计算:1.按工业企业征收前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补偿6个月。2.按当地同类房屋租金评估价,按实际生产性用房面积计算,补偿6个月。

  (五)工业企业搬迁补偿。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一般性设备等可搬迁的,由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作搬迁评估,按搬迁直线距离为50公里以内的标准进行搬迁补助评估,按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搬迁补偿金额;生产线设备和特殊设备确实不可搬迁的,可根据实际损毁情况,由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

  (六)工业企业工人安置费用补偿。征收实施单位按征地预公告印发之日前十二个月的工人独立个人平均工资作为月均补偿标准计算。工作年限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补偿;工作时间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补偿;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补偿。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留用地兑现方式为折算成货币补偿,按22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偿。 

  (三)社会保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22日。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4月24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红枫东路12号,联系人:邓忠文,联系电话:13450759008)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6年1月22日)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签名意见向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红枫东路12号,联系人:邓嘉敏,电话:19927537824)。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以明示。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按《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听证。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四)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本方案未明确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新机场项目(行政区划变更范围)非村庄范围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新机场

  项目(行政区划变更范围)非村庄范围

  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高效推进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广州新机场项目[ 原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项目根据国家批复现更名为广州新机场项目

  ](行政区划变更范围)征地拆迁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佛府〔2024〕2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满足广州新机场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二、征收范围、现状

  (一)征收范围: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新良村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一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二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三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四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五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六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七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八组集体经济组织、新良村小塘组集体经济组织,沥南村集体经济组织、沥南村马岭组集体经济组织、沥南村沥水组集体经济组织,高㘵村集体经济组织,赤坳村铁场组集体经济组织,奕庆村奕庆组集体经济组织、奕庆村大坪组集体经济组织、奕庆村塱心一组集体经济组织、奕庆村塱心二组集体经济组织、奕庆村尖峰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蛟塘经济联合社、蛟塘村跃一经济合作社、蛟塘村万一经济合作社、蛟塘村万三经济合作社、蛟塘村万五经济合作社、蛟塘村东一经济合作社等部分集体土地(详见附件1)。实际征收土地范围、具体地类、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约666.48公顷(不含村庄用地,以实际征收测量面积为准)。

  (三)征收对象:拟征收土地范围的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农用地593.85公顷,含耕地23.93公顷;建设用地68.69公顷,未利用地3.94公顷(具体地类、面积以用地报批为准)。

  三、征收人和征收实施单位

  (一)征收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二)征收实施单位:委托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本项目征收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安置等相关工作。

  四、建(构)筑物的面积认定

  (一)原则上按权属证载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

  (二)若对证载面积有异议的,以登记簿登记面积为准;若对登记簿登记面积也有异议的,由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测绘,按实际测绘认定的面积计算;

  (三)属于本方案补偿对象,且没有权属证载面积的,由征收实施单位聘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测绘,按实际测绘面积计算。

  五、补偿方式及签约期限

  (一)本项目涉及的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征收补偿,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二)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土地签约期限: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23日止。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签约期限: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3日止。

  土地移交期限: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3日止。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搬迁腾地期限: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止。

  六、土地征收补偿

  (一)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佛府〔2024〕2号)文件执行,为581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未利用地参照农用地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二)合法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由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三)未办手续的事实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现状已经有建(构)筑物的,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有证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扣除农用地转用的税费、规费和办证等费用后的金额。

  (四)留用地安置实施方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留用地兑现方式为折算成货币补偿,按22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偿。

  (五)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征收集体农用地的标准给予补偿(不计提留用地)。

  七、建(构)筑物的补偿

  拟征收土地地上建(构)筑物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有证建(构)筑物以重置价值给予补偿。2020年6月30日前建成的无证建(构)筑物按建安成本价给予补偿,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1月25日建成的无证建(构)筑物按建安成本价的80%给予补偿。2025年1月26日及之后建成的或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注:有证建(构)筑物指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建(构)筑物。

  八、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采用搬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按照《广州新机场(行政区划变更范围)项目非村庄范围用地征收补偿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补偿标准未涵盖,或者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重大异议的,由被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协商选定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九、工业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工业企业,因搬迁造成停产停业的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对无合法营业执照的不作补偿。补偿可选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计算:

  (一)按工业企业征收前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补偿6个月。

  (二)按当地同类房屋租金评估价,按实际生产性用房面积计算,补偿6个月。

  十、工业企业搬迁补偿

  (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一般性设备等可搬迁的,由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作搬迁评估,按搬迁直线距离为50公里以内的标准进行搬迁补助评估,按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搬迁补偿金额。

  (二)生产线设备和特殊设备确实不可搬迁的,可根据实际损毁情况,由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

  十一、工业企业工人安置费用补偿

  (一)人数核定:由征收实施单位会同属地有关部门(由区人社部门负责)根据该单位实际在职的工人人数核定,在职工人人数,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和生产一线员工等。

  (二)补偿标准:征收实施单位按征地预公告印发之日前十二个月的工人独立个人平均工资作为月均补偿标准计算。工作年限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补偿;工作时间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补偿;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补偿。

  (三)厂企停产停业的工人安置补偿期限:整体搬迁厂企停产停业的补偿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部分搬迁厂企停产停业的补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十二、社会保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执行。

  十三、奖励办法

  (一)土地移交奖励

  土地权属人在2026年2月23日前签订相关征地补偿协议,并在2026年5月23日前将土地移交给征收实施单位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实际征收面积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亩(不含留用地),逾期不给予奖励。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搬迁移交奖励

  1.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权属人在2026年5月23日前签订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含建(构)筑物、坟墓]相关补偿协议并在2026年6月23日前清理完毕将土地移交给征收实施单位并签订《清场交地确认书》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按照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总额的10%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逾期不给予奖励。

  2.建(构)筑物权属人在2026年5月23日前签订建(构)筑物相关补偿协议并在2026年6月23日前完成自行清理征收范围内的可搬迁物品、撤出人员、移交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无条件注销相关产权证,办理好停水、电、气及网络通信手续和签订《清场交地确认书》的,由征收实施单位一次性给予提前搬迁奖励,由征收实施单位按照被拆迁的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20%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逾期不给予奖励。

  注:无证建(构)筑物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建成,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构)筑物移交的给予奖励;经被认定为2020年6月30日之后建成的不给予奖励。

  被征收人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不适用本条款。

  十四、补偿款及奖励金支付

  (一)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支付

  1.土地权属人在2026年2月23日前签订相关征收地补偿协议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按项目用地需求分二期向土地权属人支付土地补偿款。其中:第一期,征收实施单位在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土地权属人支付土地补偿款总额的50%;第二期,由征收实施单位向权属人发出土地移交通知书,且权属人在土地移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并移交被征收土地给征收实施单位的,自《土地移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征收实施单位向土地权属人支付全部剩余土地补偿款。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权属人和建(构)筑物权属人在2026年5月23日前签订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相关补偿协议或建(构)筑物相关补偿协议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按项目用地需求向权属人发出清场交地通知书,且权属人在清场交地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清场交地确认书》,并移交被征收土地给征收实施单位的,自《清场交地确认书》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征收实施单位向权属人支付全部补偿款。

  (二)奖励金支付

  1.土地权属人在2026年2月23日前签订相关征收地补偿协议,并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移交被征收土地给征收实施单位的,征收实施单位自《土地移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奖励金。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权属人和建(构)筑物权属人在2026年5月23日前签订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相关补偿协议或建(构)筑物相关补偿协议,并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清场交地确认书》移交被征收土地给征收实施单位的,征收实施单位自《清场交地确认书》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奖励金。

  十五、测绘及评估相关确认事宜

  (一)由征收实施单位聘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按《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实施测绘,并以测绘面积作为建(构)筑物补偿的依据。测绘结果由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被征收人和测绘机构共同确认;个别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确认或者拒不确认的,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在测绘结果中注明原因,对测绘结果采取见证、公证等方式留存记录,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测绘结果。

  (二)实施评估补偿(补助)的,按《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月26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由征收实施单位和被征收人在征收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定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双方通过随机方式选定评估机构,被征收人不配合或不参加随机选定的,不影响随机选定的进行。选定评估机构结果应由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和被征收人确认;被征收人不配合确认的,征收实施单位可采取见证、公证等方式留存记录。

  十六、其他约定

  (一)自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月26日)起,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违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已补偿的建(构)筑物、附属物等归征收人所有;为了确保清拆过程的安全,被拆迁户应按期搬迁,将建(构)筑物、附属物交给征收实施单位统一拆除。

  (三)委托他人签订补偿协议和收取补偿款的,应出具公证书或委托书,委托人签署委托书须有2名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在场作证。

  (四)权属人的物业已作抵押的,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补偿款如何处理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或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并办理原抵押注销手续后,征收实施单位根据物业的合法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协议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

  (五)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原权属人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注销登记手续。

  (六)对有权属纠纷或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确定权属的房屋,由征收人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提存补偿款项到预存账户之日起视为补偿到位。

  (七)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分别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如有协议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八)被征收人对本方案补偿标准有异议或未涵盖的补偿项目,可经双方协商,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补偿项目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执行。

  (九)在征收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相关权属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征收实施单位可按实际情况报区机场办主任办公会议另行处理。

  (十)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征收时间内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征收人可按照本补偿方案的补偿标准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十七、本方案由征收实施单位负责解释。

  十八、本方案未明确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九、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1.征地范围图

     1-2.广州新机场项目(行政区划变更范围)非村庄范围用地征收补偿标准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征地范围图.png


附件2


  广州新机场项目(行政区划变更范围)

  非村庄范围用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

  (一)设备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序号

类     别

单  价

1

水池、鱼池

550元/立方米

2

消毒池

220元/立方米

3

水井(一般)(电动)

3800元/个

4

水井(手摇)

1400元/个

  (二)砼管补偿标准

序号

规     格

单  价(元/米)

1

300管

45

2

400管

68

3

500管

95

4

600管

170

5

700管

270

6

800管

360

  (三)PVC给水管补偿标准

序号

规     格

单 价(元/米)

1

4分

5

2

6分

7

3

1寸

10

4

1.5寸

15

5

2寸

25

6

2.5寸

28

7

3寸

35

8

4寸

45

  (四)PVC排水管补偿标准

序号

规     格

单 价(元/米)

1

50mm

7

2

55.9mm

10

3

75mm

15

4

82.6mm

18

5

110mm

22

6

160mm

36

7

200mm

50

8

250mm

68

9

315mm

100

10

400mm

150

  二、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序号

类  别

单 价(元)

备  注

1

砖砌或水泥结构坟墓

7200

1座

2

土坟

3000

1穴

3

骨坛

1000

1个金塔

  三、短期作物及养殖水面补偿标准

  短期作物清理补偿标准:水田每亩3000元;旱地每亩2000元;菜地、作物地每亩3000元;养殖水面每亩5000元(含鱼塘整理费1500元/亩)。

  四、多年果树、经济林木清理补偿标准

序号

作物种类

幼年树

中期树

较大树龄

备注

1

荔枝

20元/棵

150元/棵

43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2

龙眼

20元/棵

150元/棵

430元/棵

3

柠檬

20元/棵

70元/棵

15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4

芒果

20元/棵

70元/棵

15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5

沙田柚

20元/棵

70元/棵

15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6

柑、桔、橙

8元/棵

50元/棵

8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8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

7

梅子、

李子

10元/棵

50元/棵

10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8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

8

番石榴、石榴

10元/棵

60元/棵

20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8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9

青枣

13元/棵

50元/棵

8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8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

10

枇杷

13元/棵

40元/棵

8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8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11

5元/棵

15元/棵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20棵/亩。

12

黄皮

20元/棵

100元/棵

15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8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13

火龙果

10元/棵

50元/棵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440棵/亩,苗高≤0.5米为幼龄树;0.5米<苗高≤2.0米为中期树;苗高>2米为5年以上树龄。

14

山桔

5元/棵

8元/棵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15

佛手瓜

10元/棵

20元/棵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80棵/亩。

16

无花果

10元/棵

20元/棵

5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8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17

人参果

30元/棵

50元/棵

10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8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18

杮果

10元/棵

50元/棵

10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8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19

木瓜

5元/棵

10元/棵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

20

菠萝

400元/亩

500元/亩

1000元/亩

合理种植密度2000棵/亩。

21

其它杂果

6元/棵

10元/棵

20元/棵

/

22

莆提树

8元/棵

80元/棵

10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2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23

杨桃

8元/棵

80元/棵

20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24

鸡蛋果

20元/棵

30元/棵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25

2000元/亩

/

26

茶  叶

400元/亩

1000元/亩

3600元/亩

/

27

桉树

2500元/亩

(胸径≤6厘米或20元/棵)

4000元/亩

(6≤胸径≤12或40元/棵)

6000元/亩

(胸径>12

或50元/棵)

种植密度≥10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100棵/亩折算为单棵补偿。

28

松树、杉树

2000元/亩

(高≤2米或20元/棵)

3200元/亩

(2米<高≤3米或30元/棵)

4000元/亩

(高>3米或4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33棵/亩,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29

油茶树

10元/棵

20元/棵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每亩栽90棵,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30

五味子

20元/棵

80元/棵

3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每亩栽800棵,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31

檀香树

30元/棵

200元/棵

30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每亩栽220棵;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每亩栽160棵;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每亩栽130棵。

32

白木香

(土寻香)

30元/棵

150元/棵

2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每亩栽110棵,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33

红花银桦

20元/棵

30元/棵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每亩栽160棵,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34

仁面

10元/棵

50元/棵

10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35

福木

10元/棵

50元/棵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每亩栽80棵,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36

黑榄

10元/棵

50元/棵

10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37

桐油树

5元/棵

20元/棵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每亩栽74棵,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38

万寿果

10元/棵

50元/棵

2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55棵/亩,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39

黄栀子

5元/棵

10元/棵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为295棵,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40

冬叶、粽叶(丛)

10元/平方米

/

41

沉香

20元/棵

100元/棵

30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22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6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42

萍婆果

20元/棵

30元/棵

1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每亩栽55棵,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43

南洋楹

3000元/亩

4000元/亩

5000元/亩

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44

金银花

10元/棵

20元/棵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400棵/亩。

45

红升麻

22元/棵

50元/棵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700棵/亩。

46

苦丁茶

30元/棵

80元/棵

18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1000棵/亩。

47

八角树

50元/棵

100元/棵

2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55棵/亩。

48

坚果 (夏威夷果、核桃、腰果)

50元/棵

100元/棵

18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44棵/亩。

49

黄杞仔

14元/棵

60元/棵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20棵/亩。

50

酸味头

30元/棵

60元/棵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450棵/亩。

51

山药

10元/棵

22元/棵

6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0棵/亩。

52

女贞

5元/棵

10元/棵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74棵/亩。

53

仙人掌

10元/棵

20元/棵

3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333棵/亩。

54

霸王花

20元/棵

50元/棵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440棵/亩,苗高≤0.5米为幼龄树;0.5米<苗高≤2.0米为中期树;苗高>2米为5年以上树龄。

55

金丝楠木

10元/棵

20元/棵

以第三方评估为准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22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6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56

勒树

2元/棵

5元/棵

1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600棵/亩。

57

辣木

10元/棵

20元/棵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10棵/亩,胸径≤5cm为幼龄树;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58

油柑仔

5元/棵

10元/棵

1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10棵/亩。

59

牛大力

10元/棵

20元/棵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 660 棵/亩。

60

桂枝

20元/棵

50元/棵

100元/棵

种植密度460棵/亩,胸径≤6cm为幼龄树;6cm<胸径≤20cm为中期树;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

61

森树(苦楝树)

5元/棵

15元/棵

2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10棵/亩。

62

毛桃、黄桃、水蜜桃

10元/棵

50元/棵

10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63

甘蔗

1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4000棵/亩,种植密度≥2000棵/亩的,按照成片补偿,4000元/亩。

64

百香果

8元/棵

20元/棵

6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藤径≤1cm为幼龄树;1cm<藤径≤3cm为中期树;藤径>3cm为较大树龄。

65

玫瑰茄、洛神花、红桃K

18元/棵

30元/棵

6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700棵/亩。

66

杨梅

8元/棵

50元/棵

15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67

桑果树

8元/棵

50元/棵

80元/棵

胸径≤5cm为幼龄树,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5cm<胸径≤20cm为中期树,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胸径>20cm为较大树龄,合理种植密度120棵/亩。

68

杂树

1000元/亩

/

  备注:超出合理种植密度的,按合理种植密度乘以亩数计算补偿。

  五、绿化树木清理补偿标准

序号

名 称

规格(cm)

单 价

备注


1

榕树

胸径<4

2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4≤胸径≤8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胸径>8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


2

桂花

胸径<3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650棵/亩。


3≤胸径≤5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450棵/亩。


胸径>5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3

白玉兰

胸径<3

2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74棵/亩。


3≤胸径≤6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60棵/亩。


胸径>6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55棵/亩。


4

松柏

胸径<3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60棵/亩。


3≤胸径≤5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50棵/亩。


胸径>5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20棵/亩。


5

紫荆花

胸径<3

1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3≤胸径≤6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6

8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6

罗汉松

胸径<5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67棵/亩。


5≤胸径≤8

150元/棵


胸径>8

200元/棵


7

大王椰

地径<20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90棵/亩。


20≤地径≤30

2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20棵/亩。


地径>30

3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60棵/亩。


8

鸡蛋花

地径<5

3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5≤地径≤10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地径>10

7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9

相思树

胸径<3

1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3≤胸径≤6

2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6

3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10

苏铁

地径<5

2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400棵/亩。


5≤地径≤10

35元/棵


地径>10

50元/棵


11

南洋杉

胸径<5

3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5≤胸径≤7

4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7

6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12

大红花

冠幅<50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5000棵/亩。


50≤冠幅≤80

30元/棵


冠幅>80

40元/棵


13

菠萝蜜(树菠萝)

胸径<6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6≤胸径≤8

6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8

1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

14

木棉

胸径<6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6≤胸径≤10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10≤胸径≤15

1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胸径>15

2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

15

樟树

胸径<8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8≤胸径≤15

1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15

3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

16

绿化

花草

/

2.5元/平方米

/

17

黄槐

胸径<2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86棵/亩。

2≤胸径≤4

50元/棵

胸径>4

300元/棵

18

紫檀(含大叶、小叶品种)

胸径<2

1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3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19

黄花梨

胸径<2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6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8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20

广汕枫

胸径<2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4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21

黄花风铃

胸径<2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4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6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22

榄仁

胸径<2

1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74棵/亩。

2≤胸径≤3

25元/棵

胸径>3

35元/棵

23

蓝花楹

胸径<2

2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4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6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24

九里香

胸径<2

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650棵/亩。

2≤胸径≤3

1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500棵/亩。

胸径>3

2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30棵/亩。

25

秋枫

胸径<2

2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4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5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26

嘉宝果

胸径<4

8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30棵/亩。

5≤胸径≤7

150元/棵

胸径>7

250元/棵

27

葵树

胸径<2

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10元/棵

胸径>4

15元/棵

28

发财树

胸径<2

1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400棵/亩。

2≤胸径≤4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胸径>4

1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29

晃伞枫、绿宝秋风、大叶伞

胸径<2

1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4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8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30

日本蓉、木芙蓉

胸径<2

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31

大叶蓉

胸径<2

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6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32

火焰木

胸径<2

1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33

菊花(盆)

秧苗

5元/棵

/

带花苞

10元/棵

收成状态

20元/棵

34

玫瑰花(盆)

秧苗

5元/棵

/

带花苞

10元/棵

收成状态

20元/棵

35

紫金牛

胸径<2

1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0000棵/亩。

2≤胸径≤4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8000棵/亩。

胸径>4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6000棵/亩。

36

红桂木

胸径<2

1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6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37

水葡萄、木葡萄

胸径<2

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38

荫香树

胸径<2

1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4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6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39

春花树

胸径<2

1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6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40

杜英

胸径<2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41

茶花(小盆栽)

秧苗

5元/棵

/

带花苞

10元/棵

收成状态

20元/棵

42

剑麻

胸径<2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500棵/亩。

2≤胸径≤4

70元/棵

胸径>4

150元/棵

43

紫薇

胸径<2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18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44

大茶花

胸径<2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2≤胸径≤4

100元/棵

胸径>4

180元/棵

45

金桂花(盆栽)、爬山虎

秧苗

13元/棵

/

中期

30元/棵

收成状态

50元/棵

46

白蝉花

胸径<2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2≤胸径≤4

13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胸径>4

28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89棵/亩。

47

红花树

胸径<2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2≤胸径≤4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20棵/亩。

胸径>4

2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89棵/亩。

48

含笑

胸径<2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

49

六角大

红茶花

胸径<2

1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74棵/亩。

2≤胸径≤4

18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50棵/亩。

胸径>4

3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42棵/亩。

50

常年青

胸径<2

30元/棵

/

2≤胸径≤4

50元/棵

/

胸径>4

80元/棵

/

51

中东海枣

胸径<2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90棵/亩。

2≤胸径≤4

2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80棵/亩。

胸径>4

3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10棵/亩。

52

千层树

胸径<2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8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2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30棵/亩。

53

竹柏

胸径<2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54

和顺树

胸径<2

2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3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胸径>4

5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00棵/亩。

55

合欢树

胸径<2

18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300棵/亩。

2≤胸径≤4

4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240棵/亩。

4<胸径≤10

385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100棵/亩。

10<胸径≤15

1600元/棵

合理种植密度60棵/亩。

胸径>15

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

  备注:超出合理种植密度的,按合理种植密度乘以亩数计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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