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主动公开                                                            明府函〔2023〕79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区委“12345”发展计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年内,我区成为首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之一;在全市率先出台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意见、制定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建成首个镇(街道)“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实体平台,相关工作经验被法治日报宣传报道;率先发布《高明营商环境白皮书》;率先探索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观察期”制度;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模式“石洲经验”被交通运输部列入全国优秀典型案例;公安分局在全市法治实战技能大比武中荣获团体成绩第一名和个人成绩第二名,获全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信访维稳工作考评第一;明城镇入选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名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建设高明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基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重点,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

  2.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见效。全面对照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做好中期评估工作。配合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区申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荷城街道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作2022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职。

  3.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推动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激发法治人才队伍活力。抓牢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共对全区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400多人进行轮训。完善“智汇高明”人才政策体系,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智汇高明”人才集聚工程,提升法治人才引育实效。在全市率先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政府机构职责体系不断优化。完成区级机构改革和镇(街道)体制改革,理顺区镇两级机构对应关系。首次在各单位“三定”中明确职责关联度高的部门分工,形成部门履职协同高效格局。厘清履职争议,印发《关于高明区部门和单位职责分歧处理的意见(试行)》。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建立清单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截至目前,新成立市场主体8388户,全区共有各类商事登记主体51700户,同比增长8.33%。共发出“零见面”办理的设立登记营业执照7412个,占全区同期各类市场主体设立业务88.36%。持续推行“一照通”改革。1-11月,办理“一照通”业务2727笔。深化简易注销改革,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至20天,共有486家企业办理简易注销。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累计对3258户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主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12户失信主体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政务服务标准化高效化初见成效。推进区域通办改革。印发《高明区跨域通办线上服务事项清单》,与赣州市崇义县等七个地区建立异地业务“跨域通办”合作关系。建立“收受分离”政务服务模式。推出7项支持“秒批秒办”的高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缩短至最快1分钟。落实企业审批服务否定事项报备制度。创新用地报批机制,实现“项目等地”向“地等项目”转变。

  4.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不断提升。编制发布《高明营商环境白皮书》,推广我区营商环境首创经验和典型做法。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高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共办理免罚案件67099宗,其中“轻微免罚或不予处罚”案件305宗,“首违不罚”案件66749宗,涉及金额1910.11万元。打造“明法兴企”服务平台,为公民、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深化知识产权“一站式”保护机制,创新实施“2252”工程[ “2252”工程:《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2252”工程总体方案》的简称,即做大做优“合水粉葛”“三洲黑鹅”2个地理标志品牌,推动打造“高明食材”“高明美食”2个区域品牌;实施“粤菜师傅”“五个一百”工程,打造“合水粉葛”“三洲黑鹅”2个百亿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以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

  (三)健全依法行政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对现有区级180余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保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0份,修订7份,废止21份,宣布失效30份;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32份,废止10份,宣布失效14份。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七个一”[ “七个一”:2023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调研组在佛山召开珠三角相关城市工作座谈会,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首次对市县两级人大备案审查提出了“七个一”的工作要求,即出台一个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每年听取一次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每年开展一次备案工作情况通报,每年开展一次备案审查工作检查,每年召开一次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每年举办一次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培训,每年纠正一个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工作。

  2.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进程。开展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将合水革命烈士陵园提质建设项目纳入年度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佛山市高明区扶持文旅产业发展办法》《高明区合水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纳入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出台《中共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四)健全行政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印发《关于完善镇(街道)指挥协调机制促进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建立健全镇(街道)与上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优化调整下放事权,收回75项不适宜由镇(街道)行使的执法事项。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高明区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试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上线应用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截至目前,各单位通过办案平台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20976宗,公示各类执法结果信息35268条,人均办案量排名全市第二,荷城街道办累计办案量排名全省镇(街道)前十。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区大型餐饮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率达80%,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率达100%。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通过大数据系统排查线索开展监管执法,网上巡查企业30余家次。探索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自2022年12月实施执法“观察期”以来,已纳入“观察期”案件8宗,完成整改8宗,实现免罚金额147万元。

  4.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修编《佛山市高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截至目前,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3%、8.3%和75%。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1.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行政调解事项清单(首批)》,明确12个区级部门及4个镇(街道)共53项行政调解事项。完善行政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强行政调解员队伍。

  2.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出台《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实现荷城街道调解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推出“‘枫桥经验’在高明——高明区调解工作风采展示”系列活动。1-11月,全区各调解组织共排查基层矛盾纠纷4043次,预防矛盾纠纷310件,调解案件纠纷2505件,调解成功2499件,调解成功率99.8%。

  3.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1-11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6宗,审结48宗,运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8宗,综合纠错率53.8%。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文书55份,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

  4.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整改工作机制。全区办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6件,其中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40件,胜诉率100%。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130件,出庭应诉率100%。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规范政府依法履职

  1.强化规范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强化党内监督与人大、政协、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53件。优化“区长直通车”平台管理,1-11月,平台运营能力指数均为100,共接听群众诉求电话55584个,办理工单69072件,按时响应率、办结率均为100%。

  2.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2023年高明区政法系统案件评查。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效率。共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文书35份,同比上升218%。推动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主动公开我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体现在:

  (一)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开展,大部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有较大提升,但个别领导干部仍习惯用老思想、老办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能力不足、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执法水平不高、程序意识不强、证据意识薄弱等方面,容易造成行使职权过程中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引发行政争议。

  (二)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完善。一是一线执法工作人员不足,实际执法力量偏弱。二是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占用镇(街道)执法人员较多时间和精力,导致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困难,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三是镇(街道)行政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少,法制审核人员队伍有待加强。四是镇(街道)一审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较多。年内,各镇(街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6宗,败诉12宗,败诉率13.95%。

  (三)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一是普法宣传经费不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需进一步落实。二是普法宣传方式亟待创新。现有宣传方式方法传统、单一,法治教育培训内容不够丰富,普法宣传深度广度有待拓展。

  三、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抓紧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明全域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强化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抓好“关键少数”,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督导考核,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督察协作配合。

  (二)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政府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新行政复议法等新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三)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深入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深入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四)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完善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落实全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要求,对照“四个突出”[ “四个突出”:即突出软件服务、突出协同服务、突出普惠服务、突出人性服务。]工作要求,持续优化企业服务。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专此报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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