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高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高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区政府决定将佛山市高明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佛山市高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区委副书记、区长梁耀斌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管雪担任常务副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邓勇初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区府办相关副主任,区文广旅体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医疗保障分局、区税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社保基金局、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佛山银保监分局高明监管组、人民银行高明支行、高明供电局等部门(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各镇街、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镇街、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等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等4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数据局,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区政务数据局局长刘磊芳担任,副组长由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住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分局及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做好国务院、省和市级下放权限承接工作,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企业经营许可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配合省、市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区发展改革局局长王钢涛担任,副组长由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住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人民银行高明支行及高明供电局等部门(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网络、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牵头负责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局长严日冲担任,副组长由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佛山银保监分局高明监管组等部门(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杜颖梅担任,副组长由区文广旅体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数据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等部门(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区府办副主任李梅玲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公安分局、医疗保障分局、区社保基金局等部门(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和“互联网+教育”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分管区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区府办副主任邓勇初担任。

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镇街“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区司法局局长彭友雄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订修订相关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规范性文件解释、清理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区府办副主任邓勇初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各镇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组长及成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另行明确。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阶段重点工作,制订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好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

(二)区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扛起改革重任,主动对标先进,锐意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属区级自主实施的改革任务,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好做法好办法;属上级相关部门统筹负责的工作,区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市对口部门沟通衔接,主动配合,并积极争取相关改革在我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因工作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实行自然更替,做到任务不变、工作不断。更替时,由所在单位书面向综合组提出,由综合组按程序报批。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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