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主动公开

 

 

 

 

 

 

明府〔201944号                                                        签发人:梁耀斌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全区改革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切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序推进我区机构改革工作确保了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全面推进“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天内。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造线下“一窗通办”、线上“全流程办”,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效能三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全区新增减税8.18亿元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本次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各部门权责职能及事项调整,对照省、市政务服务事项系统进行事项迁移和调整,确保权责清单按照部门“三定”合法归属,事项目录按照实施部门正确移转。

4.营造“四季如春”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投资便利化,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能平等进入全面归集我区企业和个人信用“红黑名单”,并率先在“一门式一网式”系统开展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对诚信典型主体尤其是企业提供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等服务

5.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开发建设“高明通”综合服务平台将基层工作、社区服务、群众监督、企业服务融为一体,让群众、企业便捷享受数字政府发展的成果健全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做实做强村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律师服务、法律咨询、公证服务等多项功能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廉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对决策执行中涉及的成本效益、决策与社会目标符合程度等情况进行反馈和评价,有效降低了决策执行的风险性,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印发《2019年度高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和《2019年高明区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目录》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事后备案及评估清理工作,切实保障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及规范性截至11月底,共审核(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送审稿16份,最终通过审查并印发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5份组织区相关部门开展了2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确保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完成新一届区政府法律顾问选任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有序运转。截至11月底,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共为区政府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00份,为其他单位和部门提供书面法律意见389份,接待各单位来访来电、参加项目谈判、协调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近180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省、市对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区13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办理的273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并将评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单位进行整改,切实提升我区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2.大力推进专项执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活动加大食品药品、环境违法、超限超载安全生产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继续开展违法违规畜禽养殖场清理执法行动强力整治违法违规搭建行为。分别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执法督查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活动,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及时跟进各单位行政执法证账号的新设和变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两次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工作。全区各单位的179名执法工作人员顺利通过了考试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我区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4件、市政协提案15件,区人大代表建议91件、区政协提案89件办理满意率达100%。二是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切实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研究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一地两证”司法建议,并及时反馈。区各部门均严格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义务。

2.加大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力度。一是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截至11月底,区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了20宗一把手[含事业单位、村(居)]违纪案件。二是加强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责任追究工作,共对13人实施追责。三是创新监督平台。区纪委监委创新推出《聚焦作风》栏目,制作3期节目向社会公开播出,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对5个问题作出整改承诺

(五)推进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1.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通过宣传栏、政务网站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发布部门各项工作信息,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共接收各类依申请公开申请12份,全部按时回复重点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2.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按照12345热线运行管理要求对各单位进行监察,确保佛山12345统一服务平台运行正常、高效。对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调整,各类政务服务信息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依托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

3.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制度。严格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制度把会议讨论的惠民政策等方面内容在区政府网站区内主要新闻媒体刊播发布,塑造高效、透明、务实、阳光的政府形象。

(六)完善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人民调解,打造高明“枫桥经验”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了244个专业调解组织,实现调解组织网络(平台)全覆盖。二是深入排查矛盾纠纷把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今年1至11月,全区共调解纠纷1934件,调解成功1913件,调解成功率98.9%。三是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高明区法院设立诉前调解中心,有效推动诉前调解机制落实。

2.提升行政复议办理质量,稳步推进行政应诉工作。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目前,我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2件,办结44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15宗,以区直机关、镇(街道)为被告的诉讼案件47宗。

3.积极解决信访积案有效推动矛盾化解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领导干部包案等工作机制,推动信访积案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截至11月底,区信访局共办理15宗稳控案件,化解积案31宗,办结攻坚案28宗,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4.完善公共法律平台建设,强化对基层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站全覆盖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9件,提供法律咨询1320人次。优化公证工作方式,让公证活动更加便民、高效截至11月底,区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165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102份。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共选派30名律师担任72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七)加强法治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切实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各项要求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及时问责。

    2.加强宪法教育和法治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扎实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本年度组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次,举行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暨“双百”干部教育培训大讲堂1期,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3.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启动“七五”普法对各单位普法宣传工作情况开展履职评议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构建三级普法工作网各镇(街道)、各部门村(居)委会和部分企业建立了普法联络员制度“南粤春雨”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人数达500人。三是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推进“一镇(街)一品”建设建成530个法治宣传栏,形成以法治文化公园为主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作用打造全方位法治宣传舆论阵地。四是重点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作用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过去的一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部门学法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多数单位属于被动学法;部分单位主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高,工作责任感仍需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部分重点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不完善,法制工作人员配备不足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参差等。

下阶段我区将继续强化科学统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完成2020年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切实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督促要求各镇(街道)、各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部署、落实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计划,按计划听取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有效承接上级下放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做好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工作,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大数据在政府治理体系的应用,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平台,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考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机关事权变动情况,重新明确相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以案卷评查工作为抓手,加大对行政执法案件的评查力度,以评促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证管理制度。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配合监察机关开展各项监察工作,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提升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和制约权力的作用,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逐步达到开庭审理为常态不开庭审理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推各行政机关内部法制审核工作,加强行政检察协调,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落地。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为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认真落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环境保护、城管执法、土地执法等领域适时开展区内专项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及时约谈、责令整改、批评通报,持续提升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特此报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9125

    联系人:陈火胜〈区司法局〉,联系电话:882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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