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区政府21次常务会议

  12月7日,区长梁耀斌主持召开十五届区政府21次常务会议,组织了专题学法,研究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社会办医、优化森林树种结构等工作,原则通过了《佛山市高明区低效产业用地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一批文件。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并要求,把握好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机遇,提振社会力量兴办民办学校信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统筹处理好公办和民办教育的关系,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同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盘活我区存量低效产业用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研究制订《佛山市高明区低效产业用地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佛山市高明区促进都市型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促进我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引导实现规模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效益集显,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释放用地空间。

  会议要求,根据省、市部署,研究出台《佛山市高明区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用地成本、用能成本、融资成本、上市成本,并通过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创建知名品牌和小微企业上规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印发实施《佛山市高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全面提升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着力打造高明“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面貌,加快建设“岭南美丽田园新城”。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破除社会办医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出台实施《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佛山市高明区进一步优化森林树种结构工作方案(试行)》,明确树种优化范围、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以及补偿标准、改种奖励,进一步优化我区森林树种结构,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森林质效,促进生态经济发展;审议并原则通过《佛山市高明区水库集水区桉树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水库集水区林木采伐更新管理的程序和措施,着力改善我区桉树单一树种过滥的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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