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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主动公开                                                              明府办函〔2022〕50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高明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五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佛山市高明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五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2—2026年)


  为加快推动全区渔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佛府办函〔2022〕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为落脚点,全域推进养殖池塘改造提升,推行高质量零排放养殖模式,夯实“广东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的创建成效,推进实现渔业产业振兴、绿色发展、环境优美、农民富裕。

  二、总体目标

  以“渔业绿色发展、质量安全上市、尾水达标排放”为抓手,实施“美丽渔场型、标准生产型、生态简易型”三个标准,落实“连片集约化、智慧赋能化、渔业工业化”三个措施,推进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到2026年底,完成市下达的8.3万亩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任务,建成省级示范性美丽渔场1个以上、力争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场10个,渔业产业实现提质增效、稳产减排、绿色健康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按照“池塘规整、深度适宜、灌排配套、设施先进、生态优美”的建设要求,对全区养殖池塘做好统筹和规划布局,结合实际选择标准生产型、简易生态型模式,重点推广“三池两坝”、人工湿地连片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模式和“一池一渠”分散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发展种水草养罗氏沼虾、渔稻共作尾水处理模式、池塘“零排放”生态圈养、陆基高位圆池循环水养殖、“渔光一体”水产生态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

  (二)推进智慧渔业工业化发展。积极推动数字渔业发展,建设“智慧渔业”信息管理平台,推动龙头企业开展渔业数字化建设。以水产预制菜产业为引领,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发展集饲料、种苗、养殖、食品加工、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推进渔业工业化发展进程,延伸渔业发展产业链。

  (三)推动渔业规模化集约经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鼓励鱼塘流转集约,引导连片池塘统一租期并将流转期限设置在10年以上,统分结合地推进整村连片养殖池塘集约改造,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统筹推进“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养殖模式,引导重新布局划分养殖区域,组建50亩以上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小区,共同发展高效益规模养殖,提高产业化水平。参照省级示范性美丽渔场标准,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带美丽渔场建设。

  (四)引入国资企业统筹推进集约改造。以养殖池塘集约改造政策为切入点,由区、镇两级国资企业对已集约的池塘进一步实施带改造方案招商或改造后招商发包,解决农村自身对鱼塘等资源的统筹整合和运作管理能力欠缺、乡村资源布局散小乱等问题。在实践中健全区、镇国资企业“代建+运营”园区发展模式,以“引进企业+项目+农户”为核心,完善鱼塘土地资源集约、金融支持、运营维护等配套文件。积极探索“国资+债券”有机结合,激活国资的收益渠道,推动养殖池塘集约连片改造。

  各镇(街道)要推进区、镇国资企业全过程代建整村连片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统筹创建“一村一产业园”,做好产业园规划布局、公用品牌、养殖尾水集中处理设施等建设以及运营维护管理。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资、市场主体运营、渔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共享的机制,引进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水产优势企业,推动可持续运营、适度规模经营和长期稳定投入。

  (五)优化现代渔业产业布局。推动现代渔业园区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发展,重点创建荷城名优水产养殖、杨和水产品供应链一体化、明城创新渔业中心、更合航空港水产种业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以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为抓手,加快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加强水产良种研发攻关、高值品种示范推广和商标品牌建设,促进全区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计划

  全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作为期五年,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各镇(街道)年度改造任务详见附件]。当年要求完成的任务,由各镇(街道)于次年上半年完成验收。鼓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加快项目推进。

  (一)2022年为试点启动阶段。优先在高明河流域重要公共水域周边和国考省考断面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启动“美丽渔场”建设,全年申报实施1.5万亩养殖池塘改造提升。

  (二)2023至2025年为全面攻坚阶段。全面推进更楼河、电排大涌、陶筑围、西安河流域重要公共水域周边、养殖主产区和市考断面流域范围连片养殖池塘改造提升。3年共申报实施5.2万亩养殖池塘改造提升。

  (三)2026年为扫尾提升阶段。完成其余零散养殖片区范围的改造,全年申报实施1.6万亩养殖池塘改造提升。

  五、奖励标准

  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分为标准生产型项目和简易生态型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或边建边补的方式,项目验收通过后,按补助标准发放给申报主体。

  (一)标准生产型项目。需对养殖池塘开展清淤固基,并根据养殖需求和场地条件进行方格化改造;建设独立分离的进排水管(渠)网及养殖尾水处理设备设施。每亩补助3000元。

  (二)简易生态型项目。需对养殖池塘建设独立分离的进排水管(渠)网及养殖尾水处理设备设施。每亩补助1500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区长、镇长(街道办主任)负责制。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将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本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各镇(街道)要于2022年10月底前将属地行动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分别于实施期间每年的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当季度实施进展情况。

  加强部门联动和分工协作,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审核并分配下达财政安排奖补资金等工作;区国资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协调指导代建国有企业,结合实际推动已集约的池塘进一步实施带改造方案招商或改造后招商发包工作,配合做好专业队伍管理和运营维护制度落实;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协助上级部门制定尾水排放标准,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自然资源部门及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区住建水利部门负责做好河湖水源调度,协助做好与河湖相关联养殖水域的尾水治理工作;河长办按照职责,发挥好监督协调部门履职、推动整治工程进度和加强日常巡查等作用。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安排养殖池塘省级改造补贴资金,保障项目的推进。区财政部门于各年度按有关政策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对养殖池塘改造实施主体进行补贴,其余部分由镇(街道)和实施主体统筹解决。

  各镇(街道)要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多渠道保障财政投入。按照“保障建设、绩效优先”的原则纳入年度预算,落实简易生态型、标准生产型的改造和运维等资金,每年对已完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成效明显。

  用好“金融+”政策,加大对现代渔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形成“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企业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在用水用电用地、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保险等方面对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予以政策支持,着力引入有实力的养殖企业,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和长期稳定投入。

  (三)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平台管理。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养殖户科学控制养殖密度。推动基层网格化监管向“最初一公里”延伸,建立全区村(居)网格单元。

  推进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域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渔业主产镇(街道)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全覆盖。

  强化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管理,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对村集体池塘出租招标中关于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鱼塘承包合同中关于水产健康养殖、养殖尾水处理费用和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等要有具体明确的要求。

  (四)加强运维管理,严格监督执法。坚持“谁发包谁建设,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强化检查督导、监测评价,确保养殖池塘持久达标、发挥效用。单个水产养殖企业(户)受益项目,由其负责管护运维;多个水产养殖企业(户)共同受益的项目,可以由项目所在村(居)或村(居)民小组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在承包合同中明确管护主体、责任和运维费用。

  严格落实运维管理制度,监督生产经营主体不得擅自改变尾水处理设施功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不得以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传统桑基鱼塘禁止塘底、塘基硬底化。对违反相关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五年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作结束后,村集体养殖池塘上资产交易平台的,必须满足本方案改造提升的要求。

  (五)广泛宣传引导,强化科技支撑。利用公众媒介广泛宣传水产养殖转型升级的发展理念,全方位、多层次示范推广,营造政府推动、主体实施、养殖户自觉参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渔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大各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加快普及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生态种养相结合的健康养殖模式,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的支撑。

  七、其他事项

  (一)强化属地监管和建设主体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各镇(街道)、村(居)要倒排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工期,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各项建设工作。

  (二)《佛山市高明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五年工作方案(2019-2023年)》《佛山市高明区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财政资金补助及验收方案》等相关文件内容与本方案有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项目管理参照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指导意见和程序指引。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全域池塘改造提升五年行动任务表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全域池塘改造提升五年行动任务表

镇街

2022年

(万亩)

2023年

(万亩)

2024年

(万亩)

2025年

(万亩)

2026年

(万亩)

总计

(万亩)

省级示范性“美丽渔场”建设任务(个)

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场(个)

高明现代渔业

“一园四区N基地”

全产业链

荷城街道

0.46

0.7

0.5

0.5

0.3

2.4

1

4

荷城名优水产养殖

示范区

杨和镇

0.40

0.4

0.3

0.2

0

1.3

0

2

杨和水产供应链

一体化示范区

明城镇

0.30

0.5

0.3

0.3

0.3

1.7

0

2

明城创新渔业中心

示范区

更合镇

0.34

0.6

0.4

0.5

1

2.9

0

2

更合航空港水产种业

示范区

全  区

1.5

2.2

1.5

1.5

1.6

8.3

1

10

高明现代渔业示范区

  注:1.本方案中养殖池塘指进行水产经济动物养殖以获得最大产出的生产型池塘,不包括环境美化、休闲垂钓、应急消防等非生产用途的池塘及水库。

  2.由于池塘面积每年动态变化,总任务暂定以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中8.3万亩作铺排,五年总完成任务以渔业统计年报淡水养殖面积为准,五年实现全域养殖池塘改造。




政策解读: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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