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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现将《佛山市高明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区于2007年由区府办印发《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免费婚前和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办〔2007〕113号),在全区开始推行免费婚检和免费产检,并规定了免费婚检和免费产检的项目、价格、服务机构、办理流程等事项。

  我区于2012年由区府办印发《转发市府办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府办〔2012〕159号),在全区开始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上级关于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的要求,并由原区人口卫生和药品监督局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明人卫药字〔2013〕53号),明确了免费孕前优生的项目、价格、服务机构、办理流程等事项。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9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我省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免费婚前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二检合一”,并对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内容进行了规定,检查项目全省统一。

  为全面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不断提高服务可及性,促进服务均等化,有力有效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落实免费婚前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二检合一”工作部署,让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项目与省三部门发文要求对标,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部分产检项目予以优化调整,特制定《佛山市高明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三)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我省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

  (五)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民政局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统筹推进我省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

  (六)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

  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七)转发市府办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免费婚检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有关规定,男女一方或双方户籍为高明区(包括驻地现役军人)或在高明区居住满6个月(以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为准),并在我区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的适婚人员,可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二)免费孕优对象:一方或双方为高明区户籍或在高明区居住满6个月(以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为准)的孕妇,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夫妻,按规定每孩次可以继续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三)免费产检对象:一方或双方为高明区户籍或在高明区居住满6个月(以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为准),已怀孕并在我区助产机构内行产前检查的妇女。

  (四)免费婚检、免费孕优项目:统筹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行“二检合一”,包括建立健康档案、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1项、病毒筛查4项、妇科超声常规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艾滋病检查及胸部DR检查。其中实验室检查包括阴道分泌物(白带常规检查、淋球菌检测、沙眼衣原体检测)、血液常规检验(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及分类、血小板)、地中海贫血筛查、尿液常规检验、血型(包括ABO血型和Rh阳/阴性)、血清葡萄糖测定、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肾功能检测(肌酐)、甲状腺功能检测(促甲状腺激素)、G-6PD缺乏症检测。病毒筛查4项包括梅毒螺旋体筛查(梅毒螺旋体血清学检测、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检测)、风疹病毒IgG抗体测定、巨细胞病毒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弓形体IgM和IgG抗体测定。

  (五)免费产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尿液分析、阴道分泌物检查、血型(ABO+Rh)、心电图、肝功能检测、彩色B超检查。符合条件的怀孕妇女在每个孕期可获得上述项目的免费检查一次。

  (六)免费婚前孕前医学检查由高明区人民医院、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由群众根据意愿自行选择服务机构。

  (七)免费产检由我区设有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包括:高明区人民医院、更合镇中心卫生院、明城华立医院。免费产检医疗机构资质根据区卫生健康局对医疗机构的科目审批结果动态调整。

  (八)免费婚检手续办理:符合条件的婚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区婚姻登记处领取《免费婚前孕优检查卡》,并凭该卡及本人身份证(驻地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在领卡后至怀孕三个月内到免费婚检服务机构(涉外婚姻婚检对象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免费婚检;承检的免费婚检服务机构在婚检后收回《免费婚前孕优检查卡》。

  (九)免费孕优手续办理:符合条件的孕优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区外户籍的还需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到户籍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领取《免费婚前孕优检查卡》,并凭该卡及本人身份证在领卡后一个月内自行选择到高明区人民医院或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免费检查,承检的服务机构在检查后收回《免费婚前孕优检查卡》。

  (十)免费产检手续办理:符合条件的怀孕妇女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区外户籍的还需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到户籍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领取《免费产检卡》。凭《免费产检卡》及本人身份证在怀孕期内自愿选择到本区内有产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免费产检一次。承检的医疗保健机构产检后收回《免费产检卡》。

  (十一)免费婚检、免费孕优所需经费从同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支出。

  (十二)免费产检所需经费由各镇(街道)财政负责。夫妻双方户口均在本区的,产检费用由女方户口所在的镇(街道)财政承担;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在本区的,产检费用由本区户口所在的镇(街道)财政负担。夫妻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区的,产检费用由女方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财政承担。

  四、解读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雷秋萍,联系电话:8863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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