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的有关要求,各地要调整专利资助政策,2021年6月前要全面取消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资助的范围应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要着力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文件,都要求要加大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由于我区原《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对发明专利年费有进行资助,在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方面资助较少,专利和商标资助分散在两个不同的资助办法,不利于操作。因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有必要对原《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和《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进行整合优化,结合《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办法》、《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和《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我区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借鉴了市内其他各区的扶持政策,重新制定出台《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

  二、资助办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资助办法的主要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

  1.第一章为总则,从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内容包括拟定政策的文件依据、资助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2.第二章拟定知识产权创造类资助的对象和条件,从第七条至第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专利奖、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项目、驰名商标、区域商标运用、国际商标和地理标志资助条件。

  3.第三章拟定知识产权保护类资助的对象和条件,从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专利商标侵权诉讼或应对诉讼、专利无效请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知识产权调解机构资助条件。

  4.第四章拟定知识产权运用类资助的对象和条件,从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知识产权融资贴息、知识产权保险、专利技术交易和专利实施转化资助条件。

  5.第五章拟定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及其他类资助的对象和条件,从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知识产权人才储备、 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和重点工作项目资助条件。

  6.第六章拟定资料受理、审核和监督管理,从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资助项目申报、审核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7.第七章拟定附则,主要内容包括政策施行时间及年限。

  (二)资助办法的主要特点。

  1.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遵循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的政策导向,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面取消对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资助范围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它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费用”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由市级统筹,各区、镇(街道)及园区不再重复资助”的规定,采取授权后补助的形式要求,调整完善政策。

  2.突出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在专利密集型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国家及省专利奖和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等项目上给予资助,同时通过资助鼓励代理机构、服务机构开展托管及培训,借力强化本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引导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能力相适应,切实发挥高质量发展指标引领作用。

  3.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贴息奖补制度。鼓励区内企业充分利用拥有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发挥科技金融引导作用,缓解融资难问题。办法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加知识产权融资贴息资助,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及证券化实现融资的,对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补贴,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4.强化特色产业支撑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加强地理标志培育资助,进一步明确细化地理标志资助项目,将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以及对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统一设定补助标准为20万元。围绕我区农业特色,立足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做大做强农业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促进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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