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响应省、市推动工业产品质量提升的工作部署,引导和激励我区企业走质量品牌提升之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2019年我区配套出台了《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明府办〔2019〕43号)(下称“旧《办法》”),对商标、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品牌5大类47个项目予以资金扶持。该办法自2019年印发实施以来,在推动企业提高制造技术及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应用现代质量管理体系等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行为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为落实佛山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提出新的要求和任务。作为质量提升工作的配套政策,《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也及时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佛山标准”评价、绿色(产品)认证、标准领跑者、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等奖励扶持项目。我区的旧《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的一些项目调整、申报依据及资料提交等问题。为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使我区扶持政策与上级政策有效衔接,形成更加规范、更加充实,更加系统,更加符合高明实际的扶持政策,现需要对旧《办法》及时进行修订。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1〕30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50号)

  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佛市监〔2021〕22 号);

  5.《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20〕2号);

  6.《佛山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品质工程”行动方案(2020—2022年)》。

  7.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明市监〔2021〕111号)。

  三、政策内容

  (一)主要内容

  新《办法》分为总则、奖励类别和标准、申请和审核、附则等四个部分,共四章十三条。

  1.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的主要内容包括拟定政策文件的目的和依据,适用的对象及范围,奖励的项目类型等。

  2.第二章为奖励类别和标准。第四条至第八条的奖励内容涉及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四大类,共47个奖励标准。其中,计量类包括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广东省二级、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政府能源计量考核等4个奖励标准;标准类包括主导或协助制定、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主导制定联盟标准(团体标准),推动企业参与制定各类标准,专利转化为先进标准,“标准领跑者”评定,承担国家、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职责,“佛山标准”产品评价,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资格等31个奖励标准;检验检测类包括CNAS授予实验室认可、绿色(产品)认证等2个奖励标准;质量品牌类包括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制造业细分行业龙头认定、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质量管理成果大赛获奖等10个奖励标准。

  3.第三章为申请和审核。第九条的主要内容包括奖励项目的申报、审核程序和特殊情形的处理,明确申请须在佛山市扶持通平台同步进行,列明补报、奖励超出预算等情形的处理。

  4.第四章为附则。第十条至第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奖励资金申报的监督管理,奖励项目的资金来源、《办法》施行时间及年限。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张冬发,联系电话:8868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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