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的通告
我区出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的通告》,主要内容以及市民关心的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家禽交易、屠宰和市场销售管理,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卫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第四条规定,结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家禽集中屠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275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区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作出调整,将住宅楼下(内)农贸市场新增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3.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4.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二、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目的是解决我区住宅楼下(内)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噪音、异味、污水扰民问题。通过增加活禽经营限制范围,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等措施,规范相关经营行为。
(一)在原划定的活禽经营限制区外,将住宅楼下(内)农贸市场新增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
(二)要求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内限制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三)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通告发布后对哪些现有的农贸市场有影响?
解读:2020年6月,市民强烈反映华阳市场活禽经营噪音、异味扰民。本通告出台后,住宅楼下(内)的农贸市场将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可以有效解决这活禽经营扰民的问题。全区所有设在居民楼下(内)的农贸市场涉及华阳市场、丽博市场、万谷市场、信盛市场4个市场。该通告发出后,上述4个市场将不得再进行活禽经营活动。
(二)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市民对禽鸟肉类的需求如何满足?
解读:活禽经营限制区只是限制活禽交易,而不限制生鲜禽鸟肉类交易,华阳市场、丽博市场、万谷市场、信盛市场4个市场仍然可以经营生鲜禽鸟肉类。家禽通过“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让生鲜家禽屠宰在固定屠宰点完成,可以有效保护的防护使工作人员降低了被感染的风险,在冷却环境中运送到市场的生鲜鸡,卫生条件好、保鲜程度高,有效保护易感人群。
(三)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解读:规范性文件一般不超过5年,本通告规定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