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切实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机制,加强移民管理、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保障项目安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标准化、法治化、现代化,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办法》(粤水规范字〔2019〕2号)和《佛山市水利局关于尽快出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政策的函》(佛市水利函〔2020〕53号)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的最新要求,结合高明区实际,我局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以及市民关心的主要问题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

  这次制定《佛山市高明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办法》(粤水规范字〔201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按照佛山市水利局尽快出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政策的要求并结合高明区实际制定。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细则》共有五章,是指导区、镇两级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文件,相关条文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章节内容,重点明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产权归属,明确项目运行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经费使用,明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的工作分工和职责。

  具体条文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本《实施细则》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高明区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定义,区级、镇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二章,明确项目前期工作及计划编制与审批。《实施细则》明确区住建水利局负责项目遴选、入库、项目规划报批、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等工作,指导镇(街道)、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按照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根据实际情况,项目法人可由项目所在移民村组或村委会组建,也可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组建。

  第三章,明确项目实施与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对能核定到人的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无须编报和审批直补资金发放计划,由区住建水利局按照经动态核定公示并批准后的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编制汇总名册,报区财政局审核后发放。

  年度项目计划一经批准,由项目建设单位应尽快组织项目实施,由区住建水利局监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工程类项目完工后,由区住建水利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项目移交后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由产权所有人负责。

  第四章,明确监督管理与信息公开。确保相关部门及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管理与信息公开,确保协助上级部门完成监测评估和绩效评价。

  第五章,附则明确《办法》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三、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本《实施细则》加快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运行管理的工作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明确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范围。《实施细则》适用于高明区内所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包括使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包含直补资金和项目资金)、库区资金、省属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以及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等投资实施的后期扶持项目等。

  (二)指导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运行管理。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区级、镇级相关部门的职责,项目实行区政府领导,属地负责的管理模式。明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运行管理主体、管理责任,明确区住建水利局负责项目统筹、管理、监督及监测评估、绩效评价、信息管理等工作,有移民安置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指导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运行管理经费的工作开展。明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运行管理的经费使用,明确区住建水利局负责项目库的设立和管理。入库项目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移民的意愿选定,由项目建设单位完成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后向区住建水利局申请项目入库。项目建设资金根据项目规划按突出保障重点、轻重缓急原则由上级下达。

  四、解读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0757-886397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