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文件: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17年,省教育厅与省委编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明确提出将临聘教师纳入县域一级统筹管理的总要求。

  201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进一步将临聘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总序列。

  2019年,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财〔2019〕6号),为临聘教师聘用经费保障政策提供了总支撑。

  随着我区新一轮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全面铺开,我区公办小学于2019年秋季学期已初步实现一级化办学,全区公办中小学校一级化办学体制改革的逐步得到确立,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实现扁平化管理运行机制,从“学在高明”到“优教高明,优学高明”,为实现我区教育前进发展新目标,必然要主动以更高的要求去补齐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中的短板,夯实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基础,更有担当地承接新时代党和人民对教师队伍交付的新任务,扎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因此,我区有必要制定《佛山市高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以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提高全区临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健全和完善全区临聘教师在招聘使用、培养培训、待遇福利等方面的管理机制,促进公办学校临聘教师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整体提升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二、适用对象

  《方案》中临聘教师指的是我区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因在编教师实际配置原因聘用的长期性合同制专任教师(以下简称“长期临聘教师”),以及学校在编在职公办教师因脱产进修、外派支教、产假、长期病假等原因聘用的短期性合同制专任教师(以下简称“短期临聘教师”)。

  三、任职条件

  依据《教师法》等教师从业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临聘教师队伍建设发展实际,高明区临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其中语文教师职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首次录入我区临聘教师库的人员,男教师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教师一般不超过40周岁。满足上述条件的已退休公办教师,男女教师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9月1日。

  四、聘用流程

  (一)注册认定。首次录入我区临聘教师库的人员须于每年寒暑假前,向区教育局提交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审核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资料。

  (二)申报定岗。每年7月底前,各学校根据编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临聘教师需求计划,经区教育局根据区编制、财政部门核定情况审批后确定相关学校长期临聘教师招录岗位。

  (三)双向选择。在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下,各聘用学校在全区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库中挑选临聘教师合适人选,各聘用学校与临聘教师人选双方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合作意向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审核体检。临聘教师上岗前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由聘任学校组织,体检合格方可聘任,体检合格在本学年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高明区指定医院进行。

  (五)签订合同。体检审核合格后,由聘任学校与临聘教师双方签订用工合同。

  (六)派遣报到。临聘教师按照聘任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岗报到。

  需要注意的是,短期临聘教师的选聘派遣除申报定岗时间不受限制外,其余程序与长期临聘教师相同。

  五、权利义务

  聘期内临聘教师享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民主管理、培训学习、评优评先及节日休假等权利,同时履行依法从教、参加培训、服从分工及恪守师德等义务。

  六、福利待遇

  临聘教师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所涉及经费按照长期临聘教师和短期临聘教师实行分类核拨。同时临聘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以镇(街道)为单位,本区域内相应学段的临聘教师,工资待遇实行统一标准。另外,结合高明实际,我区对区域间相应学段的临聘教师实行差异化工资标准,以荷城街道为基准,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依次梯度上浮一定比例体现区域工资差异,具体按区人民政府实际批准执行。

  七、日常管理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我区各中小学校不得自行聘用临聘教师。聘任学校负责临聘教师的签订合同、日常考勤、培养培训、师德师风等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对全区临聘教师进行建档管理,并明确了临聘教师任职资格失效的相关情形,进一步完善临聘教师考核体系及成长机制,具体明确每年组织学校对临聘教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不符合相应要求的撤销临聘教师资格,考核称职以上的继续保留临聘教师资格,其中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优评先并予以表彰,以有效约束教学能力欠佳的临聘教师,大力促进更多优秀临聘教师脱颖而出。《方案》还探索了更多临聘教师参加专业化技能培训的途径,拓宽了临聘教师专业化成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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