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接委托方通知,我中心对2021年10月9日发布的2021年区属公有资产(5期)招租公告中的招租信息中第2项、第42项、第43项标的物的招租信息进行以下修改,原公告中保证金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和竞投会时间等公告内容不变,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物业名称(地址) |
现状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是否有产权证 |
竟租保证金(元) |
月租金底价(起拍价)(元) |
竞拍单次增幅(元/月) |
租期(年) |
年租金递增% |
缴租方式 |
其他设定条件 |
原合同到期时间 |
物业交付期限 |
是否有水电 |
备注 |
2 |
高明大道东123号高明客运站候车厅内手扶电梯下 |
闲置 |
50 |
商铺 |
是 |
20000 |
9600 |
100 |
6年 |
租金每两年递增6% |
每月 |
租赁合同押金:中标月租金的3倍 |
|
招租成功后10天内 |
是 |
|
42 |
荷城街道文昌路69号之一首层第二卡 |
在租 |
25 |
非住宅 |
是 |
13500 |
4500 |
50 |
5年 |
5% |
每季 |
租赁合同押金:中标月租金的3倍 |
2021.11.24 |
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
否 |
按现状出租,水电需自行开通;需自行办理证照;对于经营涉及消防、环保等许可的行业,请在投标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获得相关许可,我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
43 |
荷城街道文昌路69号之一首层第一卡 |
闲置 |
25 |
非住宅 |
是 |
13500 |
4500 |
50 |
5年 |
5% |
每季 |
租赁合同押金:中标月租金的3倍 |
|
成功招租后15个工作日内 |
否 |
按现状出租,水电需自行开通;需自行办理证照;对于经营涉及消防、环保等许可的行业,请在投标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获得相关许可,我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