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墩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定于2021年12月30 日 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墩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经营资格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竞投者报名。
一、竞投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Z2021001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墩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经营资格
(三)土地面积:该地块为服务设施用地7644.9㎡(土地使用权证号:粤(2020)佛高不动产权第0009103号)。详见地块宗地图。所有土地均应按照土地用途依法使用,严禁违反土地用途开发、使用土地。
(四)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墩股份经济合作社所属的高明区荷城街道宝华路以南、庆仁街以东地块(具体位置以双方确认的地块测绘图为准)。
(五)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合作期限:土地合作期限为30年。
(七)项目土地的交付:签订合同之日,招标人将该合作地块按净地(指该地块范围内没有地上物,或即使有地上物,但均与其个人或集体完全割离关系,可由竞得人随时动工或处置)交付给竞得人,双方不再另行签署交付使用文件,签订土地合作开发合同即视为交付完成,竞得人即可使用土地。
(八)交易底价:13元/平方米/月;
(九)递增情况:第1-5年年固定合作收益中标单价*7644.9平方米*12个月*50%;第6年固定合作收益中标单价*7644.9平方米*12个月;以后每三年递增6%(即第7、8、9年每年的收益为:中标单价*7644.9平方米*12个月*106%)以此类推(详见合作分配方案)。
(十)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
(十一)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
(十二)合同违约金:详见竞价文件《土地合作开发合同》。
(十三)竞价方式:明标。
(十四)其它情况说明:详细合同。
二、竞投标的物合作开发方案
(一)土地开发方案
1、合作开发期内地块发展需符合土地规划的用途,竞得人需在政府部门批准规划并落实建设指标后一年内动工建设(若需调整规划,由竞得人主导,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应配合,相关费用、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调整规划成功与否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于自签订合同日起2年内建设完成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具体面积数量以政府部门最终审批的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需在建设工程验收日前完成在租赁地上建修一条6米宽、20厘米厚的水泥结构村道路(按城市道路验收标准)并在村道路中铺设0.8直径排污管道并建6个沙井口,(道路从旧幼儿园至关文林屋对开共约93米,关文林屋到沧小段只铺设0.8米直径排水污管接市政管网(如需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则由竞得人自行申请),每条巷留一个排污活动口),修建的道路共同使用并保持畅通。道路按村要求的水平。
3、竞得人必须在2年内竣工,在相关部门核准期限内竣工并符合竣工验收申请条件,如因政府原因或非因招标人、竞得人双方原因导致审批延迟或工程建设逾期的,则竞得人完成项目的时间相应延迟,且招标人不追究竞得人责任,但该建筑期最长延迟时间为六个月且不追究竞得人责任。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建筑物一经建成,自动成为招标人产业,竞得人只能在合作期间拥有使用权。
4、竞得人在合作开发的土地上必须实施符合政策的项目,不得进行掠夺性开采。
5、合作开发产业方向要求:产业方向为民办普惠幼儿园。具体项目以政府许可立项文件批复为准。
6、合作开发期内地块发展需符合土地规划的用途,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7、若竞得人实际使用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7644.9平方米,合作收益不退不减,招标人收益按7644.9平方米计算。
8、本项目有关税费须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缴纳。非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商登记注册的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运营本项目并依法纳税。
开发方位图:
(二)其他要求
1、竞得人在同等条件下需优先安排招标人的村民就业,就业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工人、保安、保洁、水电工等。
2、竞得人开发从事普惠性幼儿园,凡持有新墩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入读的权利,且享有保教费八五折的优惠。
3、该项目须竞得人自行向相关教育部门申报相关经营许可及办理手续,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规划并落实建设指标,招标人只配合提供资料,过程中产生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以上土地合作开发方案的所有条款,如竞得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合作期限、土地的交付期限
1、土地合作期限为30年。
2、签订合同之日,招标人将该合作地块按净地(指该地块范围内没有地上物,或即使有地上物,但均与其个人或集体完全割离关系,可由竞得人随时动工或处置)交付给竞得人,双方不再另行签署交付使用文件,签订本合同即视为交付完成,竞得人即可使用土地。
(四)合作方式
招标人提供土地,竞得人出资建设;招标人不参与经营,竞得人负责全部经营;招标人收取合作固定收益,不承担任何合作经营风险,竞得人承担合作经营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税费、安全生产责任等。合作期间,竞得人自行筹措并安排使用投资及建设运营资金,全面负责项目的经营和管理,招标人不得干预。竞得人签订合同日开始五年内,总投资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五)合作分配方案
竞得人向招标人支付的固定合作收益按年计算:第1-5年年固定合作收益中标单价*7644.9平.米*12个月*50%;第6年年固定合作收益中标单价*7644.9平方米*12个月;以后每三年递增6%(即第7、8、9年每年的收益为:中标单价*7644.9平方米*12个月*106%),以此类推。按照以下标准缴纳:
(注:上述合作收益包含测绘范围内地块的面积,若竞得人实际使用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合作收益不退不减)
合作收益的支付方式:
1、招标人向竞得人收取固定土地合作开发收益【详见附件一《竞得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固定收益明细表》】。
2、合作收益的支付方式:竞得人按季度向招标人支付合作收益,每季度支付当年收益的1/4,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内,并将支付账单其中一联交付招标人作为支付凭证。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竞得人向招标人支付当季收益,竞得人第一次支付当季度收益后,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号前支付下季度收益。如超期一个月未支付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因考虑到竞得人在合作初期需要投入建设和运营的资金巨大,招标人同意前五年的收益按照50%的优惠收取。
4、招标人向竞得人收取固定土地合作开发收益按年计算,第1-5年每年收益为:中标单价×7644.9平方米×12个月×50%;第6年每年收益为:中标单价×7644.9平方米×12个月,以后每三年递增6%(即第7、8、9年每年的收益为:中标单价×7644.9平方米×12个月×106%),以此类推。
竞得人应将合作收益汇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账号:
户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墩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号:8002 0000 0078 4982 2
开户行:广东高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跃华支行
上述合作收益,是扣除各种税和费后招标人的纯收入,若因合作收益产生各种税和费,全部由竞得人承担,或招标人承担后由竞得人全额补偿支付给招标人。
(六)竞得人签订合同前对合作土地已作实地考察,已清楚土地现状,愿意按现状与招标人合作开发。合作开发的土地如因政府政策变动等其他因素影响造成合作可用土地面积实际减少,不影响招标人应收的固定合作收益,竞得人不得以此要求减少支付给招标人的固定合作收益。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
3.2竞投人须有三星级幼儿园(或以上)的经营资格。
3.3竞投人须有5年以上幼儿园经营经验。
3.4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参加该宗现场竞价。
若发现竞投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招标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四、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明标指符合资格的竞投人可多轮提出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一般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投人为竞得人。
步骤:
1、竞投开始时,主持人先宣读交易底价和增价幅度。
2、第一个竞投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人民币13元/平方米/月最低竞投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0.2元/平方米/月的递增。
4、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竞得人,竞得人须与招标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5、竞投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竞投保证金。
6、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竞投人举牌应价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否则视为该竞得人违约。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21年12 月10日至2021年12 月28 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湖路(美的明湖2期)42铺。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证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投人的三星级幼儿园(或以上)的经营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竞投人须有5年以上幼儿园经营经验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
六、竞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八、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竞投人的名称)。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并向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投保证金。为了方便退还竞投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接受网上银行转账(竞投人的名称),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符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1年12月 28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缴交保证金后凭银行回执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一楼财务部开具保证金收据。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结束及竞得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交易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九、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12月30日09 :00至 09: 30(北京时间),1、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交易保证金收据原件、竞投人的三星级幼儿园(或以上)的经营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竞投人的5年以上幼儿园经营经验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竞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交易保证金收据原件、竞投人的三星级幼儿园(或以上)的经营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竞投人的5年以上幼儿园经营经验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竞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1)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招标人将对竞投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人恕不接受其竞投资格。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21年12月30 日09 : 30 北京时间),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1(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四)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招标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竞得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580659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墩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3535830036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墩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经营资格竞价文件.doc
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