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强化高明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通告如下:

  10月19日24时起,所有小区、村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等公共场所一律须凭10月17日以来(含10月17日)的核酸采样记录或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并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为了您和全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严格落实以上要求并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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