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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村级污染,管住村干部是关键

  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带着3台小型无人机来到高明,和区环保部门一起开展村级工业集聚区环保检查行动。新庄村负责人表示这些企业是从村里租地,但村里没有过问他们租地的用途,也不太关注这些企业情况。区环保局表示,目前正在对村级污染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即将出台相关的管理方案(见《佛山日报?今日高明》1月28日D03版)。

  此前环保问题解决不好,原因是对排污口的管理办法不多。从今年1月起实施的新《环保法》规定按日处罚,只要你有排污,不管数量多少,直接要负刑事责任。但笔者认为,不管多么严厉的处罚,都是亡羊补牢之举,效果远不如事前防范好。如果根本就不让污染企业进来,又何须劳师动众去检查、处罚呢?

  目前,整治污染企业一般以整改和查处为主,但许多无牌证、无场地、无规模的“三无”小企业和作坊,都是“偷鸡摸狗”式的经营,甚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根本就不会去搞环评,靠环保部门来把关显然不现实。在查处线索上,通常是执法巡查和群众举报投诉,由于执法部门力量和手段均有限,群众满意度还有待提升。事实上,依靠群众举报,难以克服总是“等曝光了、事情搞大了”才查处的困境。一些污染企业多次被投诉,却得不到及时查处,因此应该有更多的整治新思维。

  一些村级企业租赁集体土地、闲置厂房进行经营,除了可以收取一笔租金外,对税收影响微小。因为设备不值钱,即使被查到了,也没有什么可以被处罚,更有一些是得到村干部的暗中默许,所以才会肆无忌惮地直排。同时,违法排污与村级土地出租未受监管有关,也与村干部监管缺失有关。在利益的诱惑下,一些村干部才会对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而管住了村干部就等于管住了违法排污。

  村干部是保一方水土的关键人物,本地企业一举一动都瞒不过他们,而且对场地出租、给不给企业进来都有决定权。同样,村干部对企业是否有偷排行为了如指掌,只要负起监管责任,企业就不敢乱来。对擅自出租给污染企业经营或者监管缺失的村干部,实施严格的问责和经济处罚,比其他方法往往更有效。尤其是经济处罚越重威慑力越大,罚到肉痛才会时刻警醒自己要尽职尽责,不敢放松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建立这样的“高压线”,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比什么都靠谱。

  作者:金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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