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秀丽河景观公园的管理,确保行人的安全,从即日起禁止摩托车等机动车进入秀丽河景观公园行驶,违者按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警大队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