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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我区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规范我区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7月17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粮食调控管理科与区粮储中心综合科相关人员一同分别到区内各个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粮加厂进行夏粮收购情况检查。检查情况看,我区今年早造水稻又获丰收,水稻质量良好,粮食收购工作正在火热进行中检查中未发现粮食收购者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行为粮食收购者能自觉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粮食经纪人收粮时基本上能及时结算收粮价款,不存在代扣各种收费及其它款项行为;粮食经纪人与农民之间的粮食交易纯粹是市场行为,交易价格受粮食供需影响。我区水区片夏粮收购开称价140元/担,山区片150元/担,高于135元/担国家最低保护价。目前我区粮食收购价格处于上升趋势。

检查人员还将《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有关粮食政策宣传册子带到各收购单位,要求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既不能压级压价损伤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扰乱收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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