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佛山市高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17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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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水务函〔2018314

                              

对佛山市高明区政协十届次会议提案第017号的答复

      

谢志尚委员:

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进一步改善沧江水质的建议》的建议(第017号)收悉,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2017年以来,我区实施了史上力度最大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采取引水活源、大力整治企业排放、强力清理非法畜禽养殖场、限桉控桉等系列举措,使高明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全年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82.36%,去年5月份以来基本消除劣V类;其中,去年9、10月和今年1、23、4、6月均达到考核要求的Ⅲ类水指标。主要措施如下:

(一)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一是推行河长牵头领治。制定实施《佛山市高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以区委书记徐东涛为总河长、区长梁耀斌为副总河长的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高明河各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实行定期巡河机制。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区镇村三级河长深入河涌、水库现场办公,督促整治工作,定期巡查水质黑臭现象、河涌保洁、沿岸工农业污水直排、涉河湖违法行为、河湖岸线违建、新增畜禽养殖场、河湖整治相关工程进展情况等,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实施有效处置。

(二)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

    一是推进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总投资9.24亿元的12项镇街污水处理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其中高明区城镇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正开展勘察设计,三洲旧圩提升泵站及配套主管网建设工程已完成招标准备动工建设,大成路及河江片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正进行施工、监理招标。二是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建设。启动总投资9699万元的100个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已陆续动工。三是提升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标准。启动总投资6677万元的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将出水标准由国家一级B类提升至国家一级A类,目前已动工。

(三)强力推进畜禽养殖综合整治。

一是推进禁养区养殖场清理工作,完成47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清理和关闭工作,清拆栏舍总面积2.9万平方米。二是关闭和清拆限养区非法畜禽养殖场103家,生猪饲养量减少6800头,家禽饲养量减少69000只。三是深化治理设施建设工作,完成569家养殖场相关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四是深入推进蛙类养殖场专项治理工作,全区共整治蛙场60家,经营面积481亩,蛙池24.5万平方米

(四)有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种植散户专项检查,杜绝使用禁限用农药。今年,对全区种植散户开展专项检查22次,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抽查散户65个,抽样155个;二是建立水稻、蔬菜绿色防控示范区2400亩,辐射带动全区10万亩水稻和16万亩蔬菜采用绿色防控技术;三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全区化肥使用。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8.5万亩,全区农户节省成本增收1602万元;四是配合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本年度完成种植业生产活动,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等污染普查任务。

(五)铁腕压减速生桉种植面积。

出台了《佛山市高明区水库集水区范围内桉树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三份限桉方案,2017缩减林地桉树面积1.84万亩,2018年成立区桉改办,开展巡查150人次,召开工作推进会12次,缩减桉树面积5540亩,完成年度缩桉任务27.7%

(六)加强环保执法监督力度。

深化实施“一河一策”,严格环境执法,建立企业环保常态化监管与突击检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17年区环保部门立案处罚86宗,处罚金额134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8%和562%。环保、农业部门加大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全年累计检查企业6949间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337份。强化跨区域环保执法,加大对尾水直排企业整治。与南海区水务部门加强协作,督促佛山市盈进染织有限公司开展整改,在2017年底该企业取水许可证到期后不再核发,并督促其改用自来水供给模式,减少对断面水质的影响。实施常态化调水引水、河道保洁、抛撒有益菌种等措施,提升水质。

(七)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民心。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手机APP等各种媒介,精心策划,运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与意识,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一是在世界水日组织市民参与节水专题活动并在活动中对河长制湖长制进行宣传二是在区级河长陆续巡河的过程中,邀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让市民对河长制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三是通过公布各级河长办联系方式,让市民参与对河长制工作的监督和对破坏河湖行为的举报。四是通过与高明电视台合作,在晚上黄金时段通过广告,宣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标语。五是将区级河湖作为试点,聘任关心、支持、热心参与河长制工作的市民担任民间河长、社区警长担任河道警长。目前共有19名河道警长、24名民间河长,下阶段将推广至镇级河湖。民间河长履行宣传员、巡查员、参谋员、信息员、监督员、示范员等职责,有效的对河长制湖长制进行了宣传,鼓励全社会参与治河护河。六是接到市民电话投诉7次,均及时指派相关部门处理,第一时间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得到市民的认可。

、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

下阶段,我区着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水十条”,进一步压实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2018年底高明河水质稳步向好

(一)推进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12项总投资9.24亿元的镇街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建设排水管网91.66公里,提升泵站4座、污水处理厂3座,力争年内全面动工。二是抓紧推进100座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保12月底前全面建成使用。三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力争9月底前全面建成使用。

(二)强化全区排污管网摸查和修复。

着力破解因镇街资金困难导致管网维护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力量开展覆盖全区的排污管网摸查和修复行动,为下一步全区统一运营维护打好基础。目前摸查工作已完成65%,同步开展管网摸查报告和运营维护方案的编制。

)调整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切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一是根据省、市对高明河水质的治理目标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完成了《佛山市高明区畜禽养殖分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对区内禁养区面积进行扩展,其中包括增加全区14条重点河涌及其周边500米、其余河涌及其周边200米划为禁养区;增加列入河长制的水库外延30米划为禁养区,调整后禁养区约占全区总面积比例67.4%。二是区环保局开展沧江河流域内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协助各镇农业部门、国土部门开展畜禽养殖场的综合执法。结合自身职能,环保执法人员引导畜禽养殖场守法经营,加强巡查监督,防止禁养区内新增养殖场,或者已被清理的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继续非法养殖。督促畜禽养殖场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污染物治理设施要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规定。

(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深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和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农业生产条件。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加快发展以高值特色花卉和优质蔬菜为主的休闲农业和种植业。建设高水平的发展载体。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主体产业突出、园区特色鲜明、规模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园区,重点打造生产、流通、科技、观光、精品等五种类型现代农业园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着力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五)推进农业绿色环保发展

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2018年计划整治485家对污染较大和无法完成整治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清理清退同时,对存栏规模达到100头以上的猪场和存栏1000羽以上的养鸡场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或配套消纳土地实现零排放科学规划养殖水域,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按照要求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发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养殖业环境监测,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生态环境联合镇街继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加快水产养殖动态管理数据库建设更新并整合“水产品标识溯源数据中心”和“水产养殖企业(户)动态管理数据库”两大监管平台,逐步推进全区水产养殖业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精准监管。

(六)加强林业生态建设。

加快推进控桉减桉工作,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要求,按照已出台的控桉桉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我区缩桉减桉工作,将高速公路、省道沿线、水库集水区域、城市公共绿地等桉树林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完成全年缩减桉树面积2万亩的目标坚定不移抓好控桉限桉工作。以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建设为抓手,出台《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2)》和《关于推进城市生态绿心群建设的实施方案(2018-2020)》两份方案,稳步推进城市生态绿心群建设工程、森林小镇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做好森林碳汇更新改造、林分改造等工作,开展义务植树及春季造林活动,切实提高我区森林质效。

(七)开展沧江河流域的重点涉水企业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及给排水系统规范化管理工作。

按照“一清晰,二合规,三便于”的要求,即排放口和排水系统标识清晰、上图;排放口设置合规,排污去向合规;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环保部门及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的要求,对沧江河流域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八)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开展联合执法。

    针对区域交界地区,环境监管薄弱;以小企业为主,整治难度大;涉及跨界问题,协调处理流程繁琐等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的难题,我局致力于构建“要明鹤兴”联合执法机制和跨区的联合执法机制。一是构建跨市的“要明鹤兴”联合执法机制方面。拟与江门市鹤山市、肇庆市高要区、云浮市新兴县签订联合执法合作协议,以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与三水区、南海区签订联合执法合作协议,以“共建共享”的理念共同治理跨界区域环境问题,努力按照协议要求,使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九)加强对沧江河流域范围内涉水企业的执法力度。

一是联合区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涉水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二是加强区镇联动,以镇街巡查、区级检查的执法联动,对企业形成威慑力度。三是监察监测联动,加强突击监测力度,对发现的超标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处理。

(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大力宣传河长制湖长制,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谢志尚委员对我区多措并举改善沧江水质工作的关心,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20187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区启贤,8821200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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