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村函〔2018〕39号
对佛山市高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53的答复意见
招汝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新农村建设引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的提案(第053号)收悉,感谢您提出宝贵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佛山市长期以来城市与农村共融发展的实践和新时期城市加速转型升级的趋势,按照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要求,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为方向,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以“规划建设好、绿化美化好、空气水质好、公共服务好、社会风尚好”为标准,我区自2016年启动“五好”新农村建设。至今,我区已建成“五好”新村居26条,2018年还将完成建设20条,全面建成一批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便利、基层治理规范、社会和谐稳定的美丽乡村。
(一)实施规划建设提升行动
1.做好村庄规划,提升村庄规划覆盖率。我区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牵头,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高明区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方案》,按照符合农村实际、尊重农民意愿、满足生产生活需求、体现乡村特色的原则,以自然村为单位,编制村庄整治规划,计划2018年完成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各镇街道、西江新城也拟定村庄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落实责任领导。其中,明城镇已完成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
2.提升农村建设水平。通过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一批农村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巷道硬底化、篮球场、文化室,公厕、排水沟等农村公益事业。我区自2011年开始实施一事一议项目,2011-2016年共投资5796.9万元,其中农民筹资筹劳3864.64万元,财政奖补1932.24万元,实施项目215个,累计受惠人口58892人。2017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投资2111.7万元,其中农民筹资筹劳1407.8万元,财政奖补资金703.9万元,计划实施项目72个,涉及4个镇(街),63个经济社(村民小组),受惠人口1万多人。2018年度计划实施项目67个,涉及总投资1709万元。通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有效提升,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
(二)实施绿化美化提升行动
1.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开展“爱我家园、美丽高明”城乡环境提升工程。自2016年7月份以来,我区正式启动“爱我家园 美丽高明”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工作,各镇(街)按300名常住人员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聘请农村保洁人员,开展常态化的农村保洁工作。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1400余万元建设了5个垃圾压缩中转站。同时聘请专职保洁员负责农村地区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收集到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各垃圾压缩中转站经过压缩后再转送到苗村垃圾填埋厂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三是推行市场化运营,加强后续监管力度。目前全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工作已通过招投标方式陆续推向市场化,实行市场化运营、社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模式。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考核考评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对承包公司垃圾清运工作的考核,借此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改善农村生活质量。四是创新网格化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将全区城乡划为72个网格,以区直各部门联系挂钩若干网格,负责宣传发动、沟通协调和督促引导,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有效压实工作责任,遏制界限不清和相互推诿现象发生。截至2018年5月底,72个网格全部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清理积存生活垃圾共1785处;完成黑点整改276处;出色完成了创文国检复评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检工作。
2.开展绿化美化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创森”工作。利用区35公里徒步、采摘节、媒体栏目等大型活动平台开展创森宣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森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创森宣传。完成75项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累计完成各类新造林绿化241.97公顷,多项绿化生态指标均超佛山平均水平,以高标准工作成果助力佛山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二是加快推进控桉限桉。2017年缩减林地桉树面积1.84万亩,出台了《佛山市高明区水库集水区范围内桉树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三份限桉方案,以鼓励改种、发动改种、补贴改种、强制改种为原则,用10年时间缩减桉树20万亩,2018年成立区桉改办,开展巡查150人次,召开工作推进会12次,缩减桉树面积5540亩,完成年度缩桉任务27.7%。三是扎实推进新一轮绿化高明大行动。完成2017年度6000亩林分改造任务,做好苗木种植、抚育施肥等工作。完成2016-2017年2.5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扩面的前期规划工作。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已完成30个乡村森林家园创建任务。四是加快“绿城飞花”主题绿化景观建设。建成美的·鹭湖森林度假区项目、泰康山森林公园等7个“绿城飞花”花色主题绿化亮点工程。五是全力提高林下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全域旅游,着力推动森林旅游发展,推进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全年新增森林公园1个,新增面积1828亩;新增湿地公园2个,新增面积745亩。
(三)实施空气水质提升行动
1.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整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空气水质环境质量。一是开展工业污染治理。按照村级工业集聚区环境整治提升计划,对我区村级工业集聚区进行整治,规范对村级企业、厂中厂及租用村集体土地企业的监管,集中整顿、淘汰违法违规生产企业,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加强辖区内VOCs企业、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巡查力度,加快推进“小散乱污”的综合整治,开展节前环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开展大气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挂图作战、任务分解、部门联动,开展精准治污等手段,采取“5+2”、“白+黑”的工作模式,重点巡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露天焚烧等,在工业污染源、工地扬尘源、道路扬尘源、移动污染源、露天焚烧等5方面大气污染精准防治全覆盖,坚决打击村违法排污行为,下大气力保护好农村的自然生态环境。三是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借助无人机对沧江河主流、支流沿线污染源进行彻底排查,对河流沿线进行密集布点,取样监测,细化摸查,明确污染源位置,加强对河涌周边企业的日常监管,遏制工业、农业污染源对上述河涌的影响。继续深化落实“河长制”、“一河一策”工作,改善辖区内河涌水质。
2.推进我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按照佛山市政府的要求,今年需新建100个处理设施,该任务纳入佛山市政府100项目环保民生实事。今年上半年,已委托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代理建设单位开展了各自然村的全面实地调查工作,并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已经完成立项。综合考虑各村的建设意愿、用地落实情况、水量状况以及有关环保整治工作要求,目前我区已经初步落实了建设名单,正推进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争取10月底前动工建设。
3.开展畜禽污染整治。高明区扩大禁养区划定范围将于2018年6月份出台,高明区畜禽养殖场清拆关闭工作方案将于2018年5月底出台,各镇(街)的畜禽养殖场清拆关闭工作方案要在6月底前出台,“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等区域”是国家划定禁养区的要求,是高明区扩大禁养区划定范围的重要规定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清理工作。2018年11月30日前要完成限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的治污设施建设(规模为:生猪存栏100头以上,肉鸡存栏1000羽以上),确保最后一个出水口排放水的水质符合排放标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足够消纳地或配套收集池并定期进行清理,确保畜禽废弃物不往外排。对污染较大的畜禽养殖场(直排河涌)在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清理或关闭。
4.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和宣传,我局召集全区新任51名农技员召开了区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与各镇(街)签订了《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各镇(街)农林渔业局每天在种植片区、高速及省道、县道、乡村公路沿线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和宣传。2017年共出动巡查、宣传人员4677人次(含各村居委会农技员),处置露天焚烧秸秆行为68宗。
5.有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开展种植散户专项检查,杜绝使用禁限用农药。今年,对全区种植散户开展专项检查22次,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抽查散户65个,抽样155个;二是建立水稻、蔬菜绿色防控示范区2400亩,辐射带动全区10万亩水稻和16万亩蔬菜采用绿色防控技术;三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全区化肥使用。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8.5万亩,全区农户节省成本增收1602万元;四是配合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本年度完成种植业生产活动,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等污染普查任务。
6.持续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农业部门推进属地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供水通道、河涌水库周边以及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的监管。不断健全“水产品标识溯源数据中心”和“水产养殖企业(户)动态管理数据库”两大监管平台,逐步推进全区水产养殖业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精准管理。对562养殖场进行现场指导和调查,派发了环保倡议书,张贴《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制度》牌,建立包括卫星定位、养殖范围和养殖信息的水产养殖动态管理数据库;举办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5期,推广应用微生物净水剂鱼塘8000亩/次,在建120亩池塘循环水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小区项目1个,促进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统一大行动
根据区的统一部署,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全域启动村庄环境整治,推进高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的实施,我区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助力高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为主题,于今年6-7月,对全区72个村居辖下所有自然村,重点是49个革命老区村居辖下的所有革命老区村开展为期2个月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大行动,对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成效最好的革命老区村将优先列为重点建设的对象。今年6月下旬,我区分别在荷城街道江湾社区松柏村、杨和镇石水村委会井一村、明城镇光明村委会甘蕉村、更合镇香山村委会八宝坪-布社新村举行农村人居环境“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统一大行动现场会,全面拉开了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自该项活动开展以来,在区委的统筹指导下,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各村(居)以及村民群众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据初步统计,截至7月20日,全区已有49个村(居)、111个自然村参与了活动,共“三清”533处,“三拆”309处,“三整治”156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深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和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农业生产条件。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加快发展以高值特色花卉和优质蔬菜为主的休闲农业和种植业。建设高水平的发展载体。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主体产业突出、园区特色鲜明、规模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园区,重点打造生产、流通、科技、观光、精品等五种类型现代农业园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着力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二是推进农业绿色环保发展。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2018年计划整治485家,对污染较大和无法完成整治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清理清退。同时,对存栏规模达到100头以上的猪场和存栏1000羽以上的养鸡场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或配套消纳土地实现零排放;科学规划养殖水域,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按照要求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发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养殖业环境监测,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生态环境;联合镇街继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加快水产养殖动态管理数据库建设,更新并整合“水产品标识溯源数据中心”和“水产养殖企业(户)动态管理数据库”两大监管平台,逐步推进全区水产养殖业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精准监管。
三是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推进控桉减桉工作,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要求,按照已出台的控桉限桉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我区缩桉减桉工作,将高速公路、省道沿线、水库集水区域、城市公共绿地等桉树林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完成全年缩减桉树面积2万亩的目标,坚定不移抓好控桉限桉工作。以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建设为抓手,出台《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2)》和《关于推进城市生态绿心群建设的实施方案(2018-2020)》两份方案,稳步推进城市生态绿心群建设工程、森林小镇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做好森林碳汇更新改造、林分改造等工作,开展义务植树及春季造林活动,切实提高我区森林质效。
四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工作。针对目前农村地区存在的卫生死角、保洁人员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计划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行动。要求各镇(街)建立一支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负责农村地区的日常保洁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开展农村历史积存垃圾的集中清理工作,确保通过集中清理整治,建设一个干净、有序有农村环境。进一步完善农村保洁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农村保洁员管理制度及农村保洁质量标准,明确保洁任务,落实保洁责任,确保环卫保洁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全力推动全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五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形成自觉保护农村环境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村环保的重要性,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增强他们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把环境保护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等的环境监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立项建设。坚持“执法从严,处罚从重”的原则,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农村工作)
2018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颜艳芬,88881362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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