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部署,佛山市高明生态环境监测站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建立“监检协作、协同共治”工作机制,通过强化部门协作,构建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法治屏障。

2025年8月13日,双方就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与生态环境专业技术的深度融合和技术协作进行了专题座谈交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海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总工程师谭玉华以及生态环境监测站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检察机关介绍了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取得的成效,重点阐述了在案件线索发现、证据固定、损害鉴定等环节面临的技术难题。生态环境部门介绍了监测站的基本职能、资质能力以及人员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并重点罗列了技术团队在执法监测案例办理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方面的经验和团队保障。随后双方到监测站各检验实验室进行了参观考察。
通过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召开联席座谈会,以及现场参观交流,监测站与区检察院双方进一步明确协作实施路径方式,现场签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技术支持协作机制协议》。一是信息共享,区检察院及时向监测站提供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的环境检测需求,监测站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和数据支持;对于监测站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和监测数据,可及时通报检察机关。二是联合攻坚,针对复杂疑难生态公益诉讼案件中的检测难题,共同组建技术攻关小组,提升公益保护技术支撑能力。三是联合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通过邀请行业专家等就最新的法律法规、办案技巧、证据标准等内容进行授课,提升执法监测水平;对于专业性技术难点等开展现场会解疑释惑,促进双方的业务融合和能力提升,推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更精准、科学、高效、可靠。

随后,技术协作单位挂牌仪式的顺利完成,标志着高明生态环境站在全市区县站率先探索构建更为全面、顺畅、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监检关系。这一创新实践既是提升地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效能的重要创新,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样本,更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是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的关键举措,为美丽高明建设贡献了法治智慧和制度力量,彰显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担当。
下阶段,佛山市高明生态环境监测站将以此协作机制的建立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与区检察院的沟通协作,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质效,为维护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建设法治高明、绿美高明贡献坚实监测力量。通过工作协作机制,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三个提升:一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将专业监测数据转化为有效司法证据;二是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质效,形成环境执法与司法监督的强大合力;三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让公益诉讼检察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利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