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处理物品公告

     我分局在工作中扣押了一批车辆,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我分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按无主物处理。物品清单详见高明区政府网www.gaoming.gov.cn,联系电话:07578882848585083,联系人:程先生。

    特此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一三年七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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