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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乱倒偷倒垃圾有奖

高明加强城市垃圾污染整治,与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相结合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黎翠怡报道:城市管理网格化再出新招。昨日,高明召开会议提出要将网格化工作与城市垃圾整治结合,明确相关处罚及举报奖励制度,明确免费处置建筑垃圾场所为杨梅旧垃圾填埋场。

  城市垃圾不仅污染周边环境,也为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系列难题。记者从区交通城管局了解到,近段时间,随着城市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日益增多,高明的城市环境卫生受到严重污染,在全市城市管理考评中屡屡失分,影响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为了有效解决全区范围内的垃圾污染问题,经区城管办研究,高明快速作出响应,出台了《高明区城市垃圾污染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城市网格化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项垃圾污染问题进行规范处理。

  方案提出,高明将成立区内城市垃圾污染整治专责小组,专责小组由区城管办作为牵头单位,由区纪委、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土建水务局、区发规统局、区委宣传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及各镇街组成。在小组中,各单位成员需派专人负责对应的问题,共同协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城市垃圾违法污染行为,以推进整治工作进一步常态化。

  除加强小组的常态化整治外,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垃圾治理当中,方案明确规定了处罚及举报奖励金额。例如,若有建设单位或个人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最高罚款总额不超5万元;有效举报者,将按照处罚金额的30%给予举报人奖金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同时,方案也对建筑垃圾的消纳点作出明确规定,指出目前区内建筑垃圾免费处置地点为杨梅旧垃圾填埋场。

  “开展城市垃圾污染整治工作,仅仅依靠政府各职能部门是不够的,我们要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动员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区委区府办常务副主任刘磊芳表示,城市垃圾污染整治应与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相结合,在加强清理、改造力度的基础上提升监管力度,从根本上防治城市垃圾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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