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有关工作,实行《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三证合一”,即统一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高明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突出三个强化稳步推进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 

  一、强化业务学习,夯实工作基础。为做好新证的受理、审核及发放工作,我局本着“业务培训先行,业务人员全覆盖”的理念,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新证发放登记、审查和审批流程,夯实业务基础。对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和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局请示,并加强与其他区局的业务沟通交流,同时吸取优秀经验做法,为顺利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换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强化业务衔接,确保有条不紊。以“三证合一”为契机,重新梳理办理流程,更改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并明确工作要求和服务标准。一是人员到位。为了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我局将业务窗口整合至同一办公区域,原食药监窗口搬迁至行政服务中心三楼C3031号窗口,实现“一条线、一条龙”服务。通过整合资源、精简人员以及调整岗位,确保专人有专岗,专岗有专责,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二是宣传到位。通过电话咨询、现场解答等方式宣传新证办理流程,耐心细致地指导食品经营者准备相关证件资料,对于过渡期间(2015101日至20151231日)发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其前来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新旧两证换证工作有序进行。三是设备到位。窗口配备了扫描仪、激光打印一体机等基础硬件设备,并根据新法规的要求,做好配套的文书印制。此外,工作人员按照操作手册调试新系统、打印机,确保新证格式正确有效。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办事效率。窗口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细心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做到不拖不压,能让群众办事“一趟清”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 

  “三证合一”整合后,食品经营许可将经营项目进一步细化为9项,对食品销售设置仓库和网络经营食品条件作出明确要求,有效期也由之前三年改为五年,许可证载明项目也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等项目基础上增加了主体业态、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共计16项。《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受理工作同时停止,已持有上述三证且在有效期之内的,原证继续有效,待原证有效期届满时再换新证。目前,我局已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40张,其中过渡期间新旧两证换证率达100%。 

 

  (供稿:审批服务科 钟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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