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自燃及时扑灭

由于疏导及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张媚报道:近日,一辆货车在高明大道龙亨酒店路段自燃,高明公安交警大队高明大道疏导专班执勤人员马上对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并与消防员合作将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当日上午930分,高明大道疏导专班执勤人员在路巡时发现,龙亨酒店路段有一辆白色小货车发生自燃。起火车辆火势猛烈,并冒出大量黑色浓烟。执勤人员马上对现场交通进行管制,同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和消防部门请求支援。

  很快,接到警情的增援交警和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在交警和消防队员的配合下,大火在起火半个小时后被彻底扑灭。1030分,现场清理完毕,道路恢复正常通行。由于及时拦截车辆和疏散人群,该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经调查,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由于机动车发动机舱内温度过高,导致油管渗出的油达到燃点燃烧起火,从而引发火情。

  高明交警提醒,当遇到汽车自燃,司机应第一时间停车熄火,迅速打开车门让车内人员逃生,并拨打119报火警。如果是局部小火、烟雾不大的情况下,可使用车载灭火器迅速对起火部位灭火。没有消防灭火器时,也可用毯子或沙子对微小火源进行扑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汽车发动机舱起火,有明显火苗从汽车引擎盖的缝隙中冒出,则切记不要完全打开引擎盖,否则会让火势更大,应该把引擎盖打开一条缝,向内部喷洒灭火剂,等到完全没有烟雾后再打开引擎盖处理。

  在车辆日常使用的过程中,应勤检查保养油路电路,发现线路出现破损时,应到正规、专业的维修保养店进行修复,如有残余油迹,应清理干净消除安全隐患。另外,不要长时间驾驶,如果确实需要连续长时间驾驶,建议中途多休息几次,及时让车辆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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