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煤气罐 煤气工人被拘留

 

 民警从出租屋内搬出大量煤气罐。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袁武摄影报道:近日,高明公安荷城派出所在开展消防检查行动时,发现煤气运输工人马某在其租住的出租屋内非法存放大量煤气罐,并将充装好的煤气偷灌到空瓶销售获利。目前,马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处行政拘留五天。

  近日,荷城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消防检查行动,在对荷城官当村一出租屋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屋内存有大量煤气罐。经核查,现场共查获19瓶煤气罐,其中50斤装14瓶、30斤装5瓶,全部煤气罐均充有煤气。民警依法将煤气罐持有人马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据了解,嫌疑人马某是一名煤气运输工人。日常工作中,他通过一条黑色的软管,从充装好的煤气罐中各抽2~3斤煤气,再充灌到空的煤气罐内卖出。据马某供述,每次抽大约10瓶煤气就能充灌出一瓶满的煤气罐。

  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目前,马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处行政拘留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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