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封烟花爆竹居然私藏居民楼

  高明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嶒报道:岁末年初,高明区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近日,高明区安监部门和公安部门查处了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共查获爆竹约900封。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时接到群众举报,称富湾一家商铺,有群众正在购买大量的爆竹。经执法人员搜查发现,这家商铺楼上居民楼储存大量的爆竹。该负责人说,当时商铺里面,楼梯暗黑狭窄且堆满货物,房屋里面还有电视、沙发等生活设施。

  经过调查,发现该商铺(未获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存在存放、销售爆竹行为。经清点,该窝点非法储存的爆竹共计约900封。执法人员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查扣并销毁。该商店的店主被公安机关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西江新城派出所民警麦梅飞表示,大量的烟花爆竹,必须要有专门的窗户及门店及一些防爆和消防的措施许可下才能存放,然而此商铺现在大量的存放在自己的住宅区内,且周围有很多居民在,“是非常不安全的,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

  此外,日前区安全监管局杨和分局联合杨和派出所,也开展了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联合行动。当天的联合行动重点检查了人和市场、杨梅市场商铺以及烟花爆竹零售店,共检查档铺20多家,发现部分商铺违规储存烟花爆竹,收缴并销毁大型爆竹21箱、小型排炮10箱,同时,执法人员对店主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要求店主依法经营。

  下一步,杨和镇将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集贸市场及周边商铺、废弃厂房仓库进行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对于非法储存的爆竹,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并进行集中销毁处理,同时对涉案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公安和安监部门提醒市民,市民须在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的经营点购买烟花爆竹;无证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将触犯法律,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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